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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615629W | 建设单位法人:郭庆江 |
| 丁仁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桦郊乡新政村 |
| ****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6-植物油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31-C1331-食用植物油加工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26.668333 纬度: 42.956667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19 |
| 吉市(桦)环建(表)字〔2024〕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1-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10 |
| 10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615629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2********615629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2********065830A | 竣工时间:2025-10-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07016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饮品车间年产乳酸菌饮料5000吨,年产果蔬汁饮料(**楂饮料3000吨、白桦汁饮料3000吨、沙棘汁饮料1000吨、玉米汁饮料1000吨)共8000吨;碳酸饮料车间年产碳酸饮料500吨;豆制品车间年产面条1300吨;精炼车间年产豆油52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饮品车间年产乳酸菌饮料5000吨,年产果蔬汁饮料(**楂饮料3000吨、白桦汁饮料3000吨、沙棘汁饮料1000吨、玉米汁饮料1000吨)共8000吨;碳酸饮料车间年产碳酸饮料500吨;豆制品车间年产面条1300吨;精炼车间年产豆油52000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乳酸菌饮料生产工艺:脱脂奶粉搅拌还原-褐变杀菌-均质-冷却-发酵-搅拌破乳-均质-均质-PE饮料瓶生产-灌装、杀菌-灯检-包装。 2、果蔬汁饮料生产工艺:稀释调配-杀菌-均质-过滤-PE饮料瓶生产-灌装、杀菌-灯检-包装。 3、碳酸饮料生产工艺:配料-制冷-碳酸化-PE饮料瓶生产-灌装、杀菌-灯检-包装。 4、水处理系统工艺:前处理(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及RO水处理(双级反渗透) 5、精炼工序工艺:碱炼-水洗-干燥-脱色-脱臭-灌装 6、大豆制品面条工艺:豆粕粉验收-加水搅拌-热挤压成型-烘干-切面-计量、包装-检验-成品入库暂存 7、污水站工艺:“水解酸化+二级接触氧化”生化处理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1、乳酸菌饮料生产工艺:脱脂奶粉搅拌还原-褐变杀菌-均质-冷却-发酵-搅拌破乳-均质-均质-PE饮料瓶生产-灌装、杀菌-灯检-包装。 2、果蔬汁饮料生产工艺:稀释调配-杀菌-均质-过滤-PE饮料瓶生产-灌装、杀菌-灯检-包装。 3、碳酸饮料生产工艺:配料-制冷-碳酸化-PE饮料瓶生产-灌装、杀菌-灯检-包装。 4、水处理系统工艺:前处理(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及RO水处理(双级反渗透) 5、精炼工序工艺:碱炼-水洗-干燥-脱色-脱臭-灌装 6、大豆制品面条工艺:豆粕粉验收-加水搅拌-热挤压成型-烘干-切面-计量、包装-检验-成品入库暂存 7、污水站工艺:“水解酸化+二级接触氧化”生化处理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吹瓶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喷码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锅炉烟气、发酵工序产生的臭气、脱臭工序产生的废气。吹瓶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码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运行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6t/h生物质蒸汽锅炉、3t/h燃生物质导热油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各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分别经35m高排气筒(6吨锅炉,DA003)、30m高排气筒(3吨锅炉,DA004)排放;发酵工序产生的臭气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脱臭工序产生的废气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 反渗透浓水一部分作为设备清洗水及车间地面冲洗用水利用;碱炼水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反渗透浓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CIP清洗系统废水、蒸汽冷凝水及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收****处理站处理,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排入附近柳树河。软化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 三、项目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 四、妥善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定期运走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吹瓶、喷码、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锅炉烟气、发酵工序产生的臭气、脱臭工序产生的废气。 植物油注塑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饮品车间吹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饮品车间喷码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污水处理站运行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6t/h生物质锅炉自带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锅炉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经3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3t/h燃生物质导热油炉自带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锅炉烟气经水幕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经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二、废水 反渗透浓水一部分作为设备清洗水及车间地面冲洗用水利用;碱炼水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反渗透浓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CIP清洗系统废水、蒸汽冷凝水及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收****处理站处理,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排入附近柳树河。软化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 三、项目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已采取妥善的防治措施,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定期运走进行处理。 |
| 本次验收吹塑机建设2套(原环评为1套),1套在饮品车间、1套在植物油车间,植物油车间注塑机配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处理植物油注塑废气;脱臭、脱色工序产生的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 6t/h生物质锅炉和3t/h燃生物质导热油炉的废气处理措施由布袋除尘器改为旋风+布袋除尘器、水幕除尘+布袋除尘器,属于污染防治措施强化,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4232 | 3 | 0 | 0 | 0 | 3.423 | 3 | |
| 0.117 | 0.6225 | 0 | 0 | 0 | 0.74 | 0.623 | |
| 0 | 0.0011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0041 | 0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2035 | 0 | 0 | 0 | 0.204 | 0.204 | |
| 2112 | 4640 | 0 | 0 | 0 | 6752 | 4640 | / |
| 0.17 | 0.5217 | 0 | 0 | 0 | 0.692 | 0.522 | / |
| 0.102 | 2.0736 | 0 | 0 | 0 | 2.176 | 2.074 | / |
| 0.5005 | 0.2631 | 0 | 0 | 0 | 0.764 | 0.263 | / |
| 0 | 0.0141 | 0 | 0 | 0 | 0.014 | 0.014 | / |
| 1 | 处理能力为100m3/d的污水站,采用“调节池+水解酸化池+一级接触氧化池+一级沉淀池+二级接触氧化池+二级沉淀池+污泥浓缩池+**池”工艺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已建1座处理能力为100m3/d的污水站,采用“调节池+水解酸化池+一级接触氧化池+一级沉淀池+二级接触氧化池+二级沉淀池+污泥浓缩池+**池”工艺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污染物可以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 1 | 植物油注塑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饮品车间吹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饮品车间喷码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4 要求 | 本项目植物油注塑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饮品车间吹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饮品车间喷码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 植物油注塑废气、;饮品车间吹瓶、喷码废气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4 要求。 | |
| 2 | 植物油加工脱臭、脱色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经喷淋塔除臭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脱臭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喷淋塔除臭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污水处理站的运行产生的恶臭采用集气罩收集,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要求。 | 植物油加工脱臭、脱色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经喷淋塔除臭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脱臭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喷淋塔除臭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污水处理站的运行产生的恶臭采用集气罩收集,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恶臭气体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要求。 | |
| 3 | 6t/h生物质锅炉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3t/h燃生物质导热油炉自带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经水幕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 | 6t/h生物质锅炉自带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3t/h燃生物质导热油炉自带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经水幕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锅炉烟气各污染物浓度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要求。 |
| 1 | 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已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 |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 1 |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和废RO****回收站处理;不合格产****加工厂综合利用;皂脚回收利用;废石英砂用于厂区低洼处填平;废白土、污水处理站污泥清理收集后运送至有资格的单位处理;锅炉灰渣及除尘灰塑料袋封闭存放于锅炉房内闲置空间,定期外卖;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指定地点,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墨包装物、在线废液、塑料吹塑过滤网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定期运走进行处理。 |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和废RO****回收站处理;不合格产****加工厂综合利用;皂脚回收利用;废石英砂用于厂区低洼处填平;废白土、污水处理站污泥清理收集后运送至有资格的单位处理;锅炉灰渣及除尘灰塑料袋封闭存放于锅炉房内闲置空间,定期外卖;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指定地点,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墨包装物、在线废液、塑料吹塑过滤网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定期运走进行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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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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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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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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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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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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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