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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31329X | 建设单位法人:姜涛 |
| 陈学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仙河镇汉江路15号 |
| ****油厂2021-2022年地面工程建设项目(二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经济开发区 |
| 经度:118.9543 纬度: 38.0155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7-27 |
| 东环审〔2021〕3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7-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820.56 |
| 67.8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31329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193304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193304M | 竣工时间:2025-09-05 |
| 2025-09-05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3-04 |
| 2026-03-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lof.****.com/slof/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集输、注水及供气管网:本项目共部署56条管线,其中改建集油支干线13条,长度约10.15公里,**集油支干线2条,长度约10公里;改建供气支干线2条,长度约1.1公里;改建注水、供水支干线11条,长度约11.19公里,**注水、供水支干线4条,长度约3.52公里;**掺水支干线3条,长度26.9公里,其余为小型油气水管线,长度约7.54公里,拆除75台水套加热炉,新增7台水套加热炉,**6台掺水泵。②****处理站:**5×104m3/d压缩机2台,**3×104m3/d压缩机1台,站外**Φ114.3×6mm天然气管线0.45公里,站内**Φ88.9×5.5mm天然气管线0.05公里,**Φ60.3×3.5mm天然气管线0.2公里,**Φ60.3×4.0mm污水管线0.24公里。③桩74注水站:**1座七井式高压分水阀组。④桩75注水站:**1座九井式高压分水阀组。⑤桩64注水站:**3台注水泵,**1座五井式分水阀组。⑥桩205注水站:**500m3注水罐2座。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共部署18条管线,其中改建集油支干线2条,长度约3.79km,改建注水、供水支干线4条,长度约9.02km,**注水、供水支干线2条,长度约3.26km;改建小型注水管线5条,长度约2.31km;改建小型单井集油管线5条,长度约1.14km。桩74注水站内**1座十井式高压分水阀组,桩75注水站内**1座八井式高压分水阀组。桩205注水站内改造500m3注水罐2座,并配套更新罐间阀组及输水管线。 |
| 根据实际生产需要,**集油支干线、改造集油支干线、改造单井集油管线、**注水支干线、改造单井注水管线长度、废弃管线处置量均减少,一期项目更新改造注水、供水支干线2.45km,本项目改造注水支干线9.02km,改造注水支干线总长度较环评相比增加2.5%,管线长度与管线路由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油气集输、注水等流程 | 实际建设情况:油气集输、注水等流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气污染防治。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本项目拟拆除75台零散小功率加热炉,同时新增7台800kW水套加热炉(4用3备),燃用油田伴生气,加热炉排气筒高度不低于8米,SO2、NOx、颗粒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中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各项措施应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收集后拉运回桩西联合站,废弃管道清洗废水通过集输流程输送回桩西联合站,均依托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油田注水开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站场、计量站现有环保厕所,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运行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水产生及排放。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井场及计量站拆除设备(零散小功率水套加热炉)及废弃管线****采油厂资产库。建筑垃圾和施工废料、生活垃圾应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定向钻废弃泥浆暂存于泥浆不落地装置中,最终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处理。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设置。运营期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临时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运营期应采用基础减震、有条件的布置在压缩机房、泵房内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运行期间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期采取了控制作业面积、加盖防尘网、大风天停止作业、定期洒水抑尘、控制车辆装载量等措施,有效减少了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本项目施工现场均在野外,有利于废气的扩散,同时废气污染源具有间歇性和流动性,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了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油与合格的设备、车辆,使用了办理环保手续(环3)的非道路移动设备,并加强了施工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在焊接作业时使用低尘焊条,规范焊接操作。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大气污染物。(2)经调查,本项目建设施工期废弃管道清洗废水全部进入集输流程,管输至桩西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2023年5月4日之前的清洗废水经处理后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2023年5月4日起的清洗废水处理后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管线试压废水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站场环保厕所,未直接外排。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水产生及排放。(3)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施工单位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及时进行修复和加固,确保了防渗设施牢**全。验收期间未出现管线穿孔泄露事故。(4)根据调查,本项目建筑垃圾和施工废料大部分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拉运至管理区一般固废堆放处,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置;站场拆除的废****采油厂资产库;废弃管线除涉及占压及深穿越管段停输并完成热水清洗后,原地注浆封存外,其余管线停输并完成热水清洗后全部开挖取出,****油厂资产库;管线定向钻穿越时产生的废弃泥浆全部就地固化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拉运至管理区生活垃圾暂存区,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委托****处置。(5)施工期,建设单位合理布置了施工现场,在设备选型时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合理疏导施工区的车辆,减少了汽车会车时的鸣笛噪声;加强了设备维护保养,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安装基座减振等措施,并且运营期间通过加强设备维护,使其保持在良好运营状态,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验收监测期间,桩74、75注水站厂界昼间噪声为55~58dB(A),夜间噪声为46~49dB(A),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从现场调查结果来看,项目区域远离居民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噪声均得到了合理控制,对周边居民影响不大 |
| 本期建设施工期定向钻泥浆由环评设计的待施工结束后委托专业单位处置改为就地固化填埋处置,废弃泥浆为水基泥浆,主要成分为膨润土,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本期建设施工期管线试压废水由环评设计的依托桩西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改为经收集沉淀后洒水降尘,管线试压用水为清洁水,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退役期管线清管后回收,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管线泄漏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油厂已建立一套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配有应****救援队伍,并定期演练,能够满足管线泄漏等非正常工况下环保需求;已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系统,****油厂及其上级部门每年制定环境检测计划,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油厂严格遵守了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了污染防治措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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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收集后拉运回桩西联合站,废弃管道清洗废水通过集输流程输送回桩西联合站,均依托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油田注水开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站场、计量站现有环保厕所,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运行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水产生及排放。 | 《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 | 本项目建设施工期废弃管道清洗废水全部进入集输流程,管输至桩西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2023年5月4日之前的清洗废水经处理后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2023年5月4日起的清洗废水处理后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管线试压废水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站场环保厕所,未直接外排。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水产生及排放。 | 达标 |
| 1 | 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本项目拟拆除75台零散小功率加热炉,同时新增7台800kW水套加热炉(4用3备),燃用油田伴生气,加热炉排气筒高度不低于8米,SO2、NOx、颗粒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中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各项措施应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 | 施工期采取了控制作业面积、加盖防尘网、大风天停止作业、定期洒水抑尘、控制车辆装载量等措施,有效减少了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本项目施工现场均在野外,有利于废气的扩散,同时废气污染源具有间歇性和流动性,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了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油与合格的设备、车辆,使用了办理环保手续(环3)的非道路移动设备,并加强了施工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在焊接作业时使用低尘焊条,规范焊接操作。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大气污染物。 | 本项目不新增大气污染物 |
| 1 | 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运营期应采用基础减震、有条件的布置在压缩机房、泵房内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运行期间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施工期,建设单位合理布置了施工现场,在设备选型时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合理疏导施工区的车辆,减少了汽车会车时的鸣笛噪声;加强了设备维护保养,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安装基座减振等措施,并且运营期间通过加强设备维护,使其保持在良好运营状态,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 验收监测期间,桩74、75注水站厂界昼间噪声为55~58dB(A),夜间噪声为46~49dB(A),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
|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 |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施工单位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及时进行修复和加固,确保了防渗设施牢**全。验收期间未出现管线穿孔泄露事故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井场及计量站拆除设备(零散小功率水套加热炉)及废弃管线****采油厂资产库。建筑垃圾和施工废料、生活垃圾应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定向钻废弃泥浆暂存于泥浆不落地装置中,最终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处理。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设置。运营期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临时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 本项目建筑垃圾和施工废料大部分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拉运至管理区一般固废堆放处,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置;站场拆除的废****采油厂资产库;废弃管线除涉及占压及深穿越管段停输并完成热水清洗后,原地注浆封存外,其余管线停输并完成热水清洗后全部开挖取出,****油厂资产库;管线定向钻穿越时产生的废弃泥浆全部就地固化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拉运至管理区生活垃圾暂存区,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委托****处置 |
| 1 | 项目不新增永久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管线敷设,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尽量依托现有设施,降低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 | 经调查,本工程建设未新增永久占地临时占地面积为0.33km2,主要为**管线施工和废弃管线处置临时占地。占地类型均为荒地。验收调查期间,临时占地已覆土恢复为原用地类型,未改变土地利用性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过程中采取了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是:严格控制了施工作业带宽度;按照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循序分层回填的要求进行了管沟开挖和土壤回填,并及时恢复了原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不存在施工现场堆放现象,且施工场地得到了恢复 |
|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镇、村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管线施工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泄漏,并加强管线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对工人实行上岗前专业技术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环保宣传教育以及紧急事故模拟演习。在生产岗位设置事故柜和急救器材,设备、管线、管件等均采用可靠的密封技术,使储存等过程都在密闭的情况下进行,防止易燃易爆物料泄漏,在可能有气体泄漏或聚集危险的关键地点装设检测器,并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 | ****油厂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4年11月1日和2024年11月4****生态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分别为370503-2024-078-M和370572-2024-038-L。该预案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以及现场处置方案。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含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处置、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等;现场处置方案中包含管道泄漏等环境风险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根据应急预案内容配备了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演练 |
| 本项目施工期废弃管线清洗废水依托桩西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施工期废弃管线清洗废水依托桩西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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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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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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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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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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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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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