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 项目地点:**市-市辖区 | 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及定制区外电接入工程设计
招标文件澄清(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及定制区外电接入工程设计(招标编号:ZY-FW-2026-030)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澄清和说明: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5.6 |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
本项修改为: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 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和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信息需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业绩),如合同协议书无法证明其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还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2023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交)工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如投标人未提供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
修改为:
| 3.5.6 |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
本项修改为: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 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和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信息需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业绩)以及合同对应发票(至少一张),如合同协议书无法证明其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还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2023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交)工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如投标人未提供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以上澄清内容已于2026年4月1日在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应已获悉,再次提醒各潜在投标人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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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