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开发区****处理厂扩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区**大道矿山路段****办公大楼六楼
联系电话:0663-****831
传 真:0663-****33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开发区****处理厂扩容工程 | ******管理中心 | **市**区夏新路和**路交汇处西北角 | ******公司 | 项目位于**市**区夏新路和**路交汇处西北角,新增用地面积为10490.50平方米。扩建新增处理规模为1万m3/d,改扩建后总处理规模2万m3/d,服****中心镇区、云路镇中夏村等4****开发区新区。项目总投资6698.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98.42万元。 | 1.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冲洗废水排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污泥脱水废水由管道回流至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2.废气治理:扩容工程的细格栅、调节池及污泥脱水机房(含储泥池、调理池、脱水机房)封闭加盖,收集臭气通过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3、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局部隔声罩等。 4、固废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栅渣、沉砂、污泥交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实验室废液、设备维修废机油等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依托一期危废暂存间。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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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