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市******加工厂年产不锈钢餐具8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区**大道矿山路段****办公大楼六楼
联系电话:066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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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市******加工厂年产不锈钢餐具 800吨项目 | **市******加工厂 | **市**区月城镇月南村阳美工业区30号、38号 | ******公司 | 项目位于**市**区月城镇月南村阳美工业区30号、38号,占地面积21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9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不锈钢餐具加工,年产不锈钢餐具800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1.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回用厂区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调节+混凝沉淀+砂滤碳滤”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作为喷淋房补充水,不外排;喷淋废水经沉淀捞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治理:厂房一的抛光废气收集后分别经4套喷淋房处理后经4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DA004)排放;厂房二的抛光废气收集后分别经3套喷淋房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3、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定期维修保养、车间合理布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废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废轮片、喷淋沉渣、边角料及金属****公司回收处置;废包装桶、除蜡沉渣、废滤料、废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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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