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0222
通讯地址:**医药高新区(**区)数据局
联系人:**医药高新区(高****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 项目名称 | 汽车销售维修服务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高新区**国际汽车城鹏举路109号的厂房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创建于2025年6月,主要从事汽车维修和销售,随着汽车售后服务市场的需求增加,****拟投资300万元,租赁**中园丰田****公司位于**省**市**高新区**国际汽车城鹏举路109号的厂房,运营室内建筑面积约5784平方米。项目拟建设配套购置检修设备、故障诊断仪、打磨抛光设备、烤漆房等,用于开展汽车销售、维修、保养等服务。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销售汽车600辆,年保养、维修车辆约1500辆的建设规模。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保洁废水和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亚同环****公司。 (2)废气 本项目涂装、打磨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经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废气颗粒物经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汽修厂内各类维修设备、废气治理设施的风机运行产生的机械性噪声及车辆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范围在70~90dB(A)之间。建设单位拟采低噪音设备、消声减震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过滤棉、隔油沉淀池油泥、废活性炭、废机滤、漆渣、废锂电池、废轮胎、废零部件、除尘器收集粉尘、废焊条、焊渣、废抹布及废手套、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废轮胎、废零部件、除尘器收集粉尘、废焊条、焊渣、废抹布及废手套、废锂电池,其中废抹布及废手套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其余全部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过滤棉、隔油沉淀池油泥、废活性炭、废机滤、漆渣统一收集后,危废库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物业统一处理清运。固体废物均得到相应合理的处置,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