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企业国有资产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建筑面积:977.94平方米 |
| 挂牌价:6.8652万元/年 | 保证金:1.4万元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4月01日 15时3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6日 17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
| 标的名称:**楼区洞庭路办汴河会“****幼儿园”一楼约977.94平方米商业房地产一年期租赁权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建成时间:-- |
| 建筑面积:977.94平方米 | 房屋结构:钢混 | 房屋用途:商业金融信息 |
| 房屋总层数:2层 | 房屋所在层数:1层 | 小区或院落名称:-- |
| 出租时长:1.0年 | ||
| 室内配置:-- | ||
| 附属设施:-- | ||
| 标的状态:经营 | ||
| 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04月01T日 至 2026年04月16T日 | ||
| 标的展示地点:**楼区洞庭路办汴河会租赁物坐落地 | ||
| 联系人:李先生 | ||
| 联系人电话:139****6789 |
竞 买 须 知
受委托,我公司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统 (https://sz.****.com:9093/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采取网上竞价方式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租。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一:**楼区洞庭路办汴河会“****幼儿园”一楼约977.94平方米商业房地产一年期租赁权。
租赁物基本情况:租赁物位于**楼景区,**古玩市场东侧,****广场交通距离约700米。标的所在层数为第1层,建筑面积约为977.94㎡,产权证号为岳房权证**楼区字第094570号,房屋用途为商业金融信息,建筑结构为钢混,该房产目前处于经营状态,租赁期限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区域范围内有**楼景区、鱼巷子洞庭南路历史文化街区、保利西街、学校、市场、各家银行、药店、餐饮、酒店等,生活服务设施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善。
标的二:**市先锋路全妃巷1栋约352.6平方米商业房地产五年期租赁权。
赁物基本情况:租赁物位于**市先锋路全妃巷,**楼区西部,先锋**侧,****中学300米。标的所在层数为第1、2层,建筑面积约为352.60㎡,房屋用途为商业房地产,建筑结构为钢混,该房产目前处于空置状态,****学校、****医院颐养中心、市场、公园等,生活服务设施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善。
以上数据来自委托人提供的评估报告中的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本次拍卖标的以展示的资产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竞拍前务必进行实地查勘了解。
二、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即竞租人,下同)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多个自然人或法人联合报名。
2.****法院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3.竞买人在竞买报名前应依据拍卖人提供的相关拍卖文件对自身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予以确定,如最终竞买人因自身条件不符合参加竞买条件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标的展示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16日(工作日9:00-17:00)在**楼区洞庭路办汴河会以及**市先锋路全妃巷租赁物坐落地公开展示,竞买人请提前预约并自行前往展示地现场勘查。(预约联系人:李先生139****6789)
四、报名流程
1.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在**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和实名认证(机构注册需先持营业执照或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办理CA数字证书),并按竞价系统的报名程序进行网上报名以及按系统的提示交付竞价保证金。电子标服务
2.特别说明:
(一)鉴于网络拍卖的特殊性,网上报名的竞买人、保证金及成交款的缴款人必须与拍卖成交后的买受人名称一致。拍卖成交公告由竞价系统自动生成,并且买受人名称不可更改,因此竞买人只能以自己的真实名义参与竞买,并且网上报名和出价一律视为其本人或本机构的行为。
(二)竞买申请人未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竞买相关手续的,导致拍卖成交后,出现报名竞买人与实际买受人名称不一致的情形,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意向竞买人应保证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真实、合法、有效,否则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由此导致拍卖无效需赔偿拍卖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应当收取的佣金、标的再行拍卖的价款损失以及诉讼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并且不得再次参加本标的拍卖。
五、竞买保证金
****银行账户(竞买人为机构的,****银行对公账户)向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号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在通过“交易系统”线上签署《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后,拍卖人****交易中心申请将(买受人)竞买保****银行账户(户 名:****;账 号:4368 9999 1010 0031 8102 3;开户行:交通银行**府东支行;银行行号:301****01503)(不计息);竞买不成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竞买人(不计息),但出现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的除外。
六、履约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无特殊情况买受人应与委托人十五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届满,如买受人不再承租,应向委托人付清承租期全部租金及费用,并按合同约定返还租赁物,且在无违法违规以及违约行为,无安全责任事故、环保责任事件及纠纷情形下,所交履约保证金可全额退还(不计息)。因买受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标的瑕疵及免责声明
(一)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继续承租的必须以原承租人的名义参加竞买。
(二)标的一:**楼区洞庭路办汴河会“****幼儿园”一楼约977.94平方米商业房地产一年期租赁权拍卖有关事项情况说明:
1、该房产目前处于经营状态,租赁期限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竞得者为原租户的收取履约保证金按原来的不变;新租户的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20%,由拍卖人代委托人向买受人收取。租赁期满后,在买受人无违约、欠费等情形时由委托人不计息退还买受人。
3、竞得者为原租户的须按原有租金标准缴清欠缴的租金、水电费用、物业管理费用等;
4、竞得者为原租户的,标的物交付时间次日生效,无装修免租期;竞得者为新租户的,原租户配合腾空铺面的,正常情况下一个月生效,不配合腾空且产生经济纠纷的,交付时间为六个月;
5、租期为一年。
(三)标的二:**市先锋路全妃巷1栋约352.6平方米商业房地产五年期租赁权拍卖有关事项情况说明:
1、新租户的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为第一年租金的20%,由拍卖人代委托人向买受人收取。租赁期满后,在买受人无违约、欠费等情形时由委托人不计息退还买受人。
2、租期为5年,从第三年开始年租金每年递增5%;
3、房产为毛坯,装修改造免租期为2个月。
(四)买受人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交纳经营期内各种税费,独立承担民事及经济责任。
(五)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损失。如遇政府行为(包括征收等)、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城市建设发展需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买受人应予积极配合腾退租赁资产,委托人不负责补偿买受人任何投入,如有政府给予的相关补偿则全部由委托人享有,买受人不享有。
(六)买受人需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办理合法经营手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诚信经营商户,守法经营和文明经营。
(七)标的租赁权按照租赁物现状(含瑕疵)以及承租条件进行拍卖和交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租赁物。租赁物的建筑外观、建筑结构、建筑质量、建筑面积、设备设施、装饰装修以及维护保养等情况以现状为准,如租赁面积存在误差,一切以实际面积为准(不调整租金数额及佣金)。在此,提请竞买人在拍卖过程中注意此类风险,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应亲自勘查和认真核实标的(包括租赁物瑕疵和承租条件),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和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租赁物品质状况仅限于其外观和使用状况描述,对于被遮盖、未暴露以及难以接触到的部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租赁物有可能存在墙面和地面开裂、漏水,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不全或老化、损坏等问题,此类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租赁物现状的认可且无任何异议。如在以后的使用过程中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等瑕疵,则视为买受人的投资风险,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委托人未对租赁物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性能鉴定,拍卖人也不是从事建筑结构安全性能鉴定的机构,无责任和义务对租赁物的工程质量与完好程度以及安全性能作出评价,一切以展示期的实物现状为准;如建筑物存在结构安全隐患,则租赁合同自行解除,委托人只需退还买受人剩余租金(多退少补),且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请竞买人自行进行勘查和鉴定,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由于光线等现场拍摄条件限制以及图片色差等原因,拍卖人上传至“竞价系统”的标的图片与实物有可能不完全一致。 竞买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到展示现场对标的现状、配置和相关信息进行实地查验,否则一切责任或后果自行承担。
(十一)竞买人在竞价前,应亲自勘查和认真核实标的并了解相关瑕疵,如未勘查标的和未了解瑕疵情况报名参加竞拍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十二)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出价则视为已对标的瑕疵知悉和接受,以及对发布的标的信息没有疑问和异议,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拍卖人不接受买受人以任何原因作为理由而要求退标。
(十三)依照《拍卖法》的相关规定,拍卖人已履行瑕疵告知义务,因此,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八、网上竞价
网上竞拍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竞买人应当提前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 https://sz.****.com:9093/portal/index”,搜索本次网拍活动相应的标的竞价页面,查看竞拍标的的相关信息。竞买人如无法出价,请及时刷新保证金交纳状态,也可联系**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777016 或本公司咨询,电话0730-****569。
本次网络拍卖会时间定于2026年4月17日上午9:18时开始,拍卖时间分为两个时段:自由竞价时间(60分钟)与限时竞价时间240秒(4分钟)。在网络拍卖过程中,竞买人可以先在自由竞价时间段内进行报价,当倒计时进入限时竞价时间后,竞买人在此时间段内出价,倒计时会按限时竞价时间重新倒计时。倒计时结束,无人继续出价,由交易系统判定标的成交或流拍。如有优先承租人参与竞价的,出现同等最高出价时,享有优先承租人的承租人为标的买受人,此次拍卖标的部分有优先承租人。
九、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一)买受人付清拍卖款项后,拍卖人在“交易系统”发起网签成交确认书。
(二)买受人须在2026年4月22日17时前配合拍卖人在“交易系统”完成成交确认书等网签工作。
(三)买受人须在2026年5月12日17时前配合委托人在“交易系统”完成《国有资产交易合同》网签工作。
(四)拍卖成交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线下签订正式《租赁合同》。
十、支付拍卖成交款项、买受佣金和租赁期履约保证金
(一)**楼区洞庭路办汴河会“****幼儿园”一楼约977.94平方米商业房地产一年期租赁权支付拍卖成交款项
买受人须在2026年4月21日17****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付清1、第一季度租金;2、买受佣金;3、租赁期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交款账户如下:
户 名:****;
账 号:4368 9999 1010 0031 8102 3;
开户行:交通银行**府东支行;
银行行号:301****01503;
(二)**市先锋路全妃巷1栋约352.6平方米商业房地产五年期租赁权支付拍卖成交款项
买受人须在2026年4月21日17****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付清1、第一年期半年租金;2、买受佣金;3、租赁期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交款账户如下:
户 名:****;
账 号:4368 9999 1010 0031 8102 3;
开户行:交通银行**府东支行;
银行行号:301****01503;
(三)买受佣金
依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协会关于拍卖行业佣金收取比率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即承租人,下同)应按照第一年成交价款总额的5%向拍卖人支付买受佣金。
(四)交易服务费
拍卖成交后,应另行****交易中心按照(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成交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2000元/宗,本标的的交易费由委托人和买受人各承担50%,因本次拍卖多个标的,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按标的成交价金额的占比进行分摊,此费用由拍卖人向买受人代收后转交至**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由**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出具一般缴费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成交结果被取消的,均不可免缴或缓缴交易服务费。
(五)剩余租金
拍卖成交后,**楼区洞庭路办汴河会“****幼儿园”一楼约977.94平方米商业房地产一年期租赁权由拍卖人代委托人向买受人收取第一季度租金;**市先锋路全妃巷1栋约352.6平方米商业房地产五年期租赁权由拍卖人代委托人向买受人收取第一年期半年租金,第一年期剩余的租金及剩余年限的租金由委托人自行收取,收取方式和时间在后续租赁合同中明确。
(六)租赁期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
竞得者为原租户的收取履约保证金按原来的不变;新租户的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为第一年期年租金的20%,由拍卖人代委托人向买受人收取。
(七)特别说明:
上述款项的交款人名称须与买受人名称一致,****银行账户(买受人为机构的,****银行对公账户)转账,且在银行受理时备注:成交标的的名称。本公司不接受现金支付或他人代为付款,否则导致账款无法核实情形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十一、移交拍卖标的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在拍卖成交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买受人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二)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后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时间内办理租赁物及相关手续的移交,并与买受人签署《标的移交确认书》。自《标的移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租赁物使用权转移给买受人。
(三)买受人应积极配合委托人交接并无条件受领标的。
十二、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和约定
本文件附件【门面租赁合同(样稿)】系竞买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买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门面租赁合同(样稿)】请在公告附件中点击下载,具体以签订为准。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其以竞买人、买受人共同身份认可和接受该合同所有条款的规定和约定,并接受合同条款的约束以及对此无异议,同时买受人不得转让租赁合同以及在签订合同时变更所规定的经营范围,但委托人有权在不违反合同原则以及拍卖文件相关规定和约定的前提下可以完善租赁合同条款。
十三、租赁期间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依据
拍卖成交后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依据《拍卖法》以及拍卖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和约定执行。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门面租赁合同(样稿)】的相关条款,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四、违约责任
(一)导致拍卖取消或无效的违约责任
竞买人办理报名登记时,提交虚假资格证明文件导致拍卖无效,或者与其他竞买人恶意串通导致拍卖无效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起拍价3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以及支付拍卖款项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拒绝或者拖延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证明文件以及拒绝或者拖延支付成交价款(第一年部分租金)等约定拍卖款项的,应当每天按照标的成交总价的千分之三向拍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逾期超过20天的,则构成根本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其所交保证金。
拍卖人有权以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和违约金等拍卖款项,不足充抵的,可以要求违约买受人继续支付;也可以经委托人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违约买受人应当支付违约金和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的,违约买受人应当在20天内补足差额,并不得再次参与拍卖。
本公司郑重提醒:竞买人对自己的出价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各位竞买人谨慎出价,拍卖成交后按时签署成交证明文件并结清全部拍卖款。
(三)受领标的的违约责任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于约定的时间签订租赁合同并受领拍卖标的及相关文件。买受人逾期签订租赁合同或者在收到委托人的租赁物交付通知后,无故不按通知要求接收租赁物的,应当按5元/平米/日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逾期接收超过30日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及损失赔偿责任。
2.买受人逾期受领拍卖标的,或者违约不支付成交价款,导致委托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拍卖标的的,应当向委托人支付保管费(1000元/天)、保险费等相关费用,承担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
(四)买受人需承担因违约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的拍卖佣金、价差损失、保管费、保险费、资金利息、违约金等,导致拍卖人或委托人提请诉讼的,还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十五、其它事项
请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公告附件:【门面租赁合同(样稿)】,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十六、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市金鹗中路408号圣鑫城财智公馆12楼1215
联系电话:139****6789(李总)0730-****569(办公室)
一、承租条件及要求:
1.拍卖标的的保留价、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佣金、平台软件使用费以及买受人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2.买受人在租赁期间享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合法合规自主经营的权利。
3.买受人在租赁期内所有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交纳经营期内各种税费,独立承担民事及经济责任。
4.服从委托人统一管理,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5.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物业费、管理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间,买受人应对自己的财产和经营物品进行投保,并负责租赁范围内双方财产安全。
7.租赁期内,买受人承担消防和安全生产责任,务必严格遵守消防规则和安全生产规定。因买受人违反安全消防操作规程,或违反其他安全操作规程,造**全事故,由买受人承担全部的经济、法律责任。
8.因买受人违规安装煤气造成的煤气事故和非委托人原因导致的火灾事故,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9.租赁期间,如有非因委托人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均与委托人无关,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必要时委托人可以给予协助。
10.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租赁物转租给任何第三方或将承租权转让给第三方,不得在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的情形下同接手或交手的第三方达成任何转让费协议,也不得将委托人未及时提出异议的其他行为理解为授权同意转租或转让,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全额赔偿。
11.如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买受人向第三方整体、分割转让或发包经营权的,视为买受人转租,且不因此免除买受人作为本合同承租人的合同责任与义务,同时委托人将有权解除并终止合同。
12.竞得者为原租户的收取履约保证金按原来的不变;新租户的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20%,由拍卖人代委托人向买受人收取。租赁期满后,在买受人无违约、欠费等情形时由委托人不计息退还买受人。
1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损失。如遇政府行为(包括征收等)、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城市建设发展需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买受人应予积极配合腾退租赁资产,委托人不负责补偿买受人任何投入,如有政府给予的相关补偿则全部由委托人享有,买受人不享有。
二、违约责任
1、买受人每逾期一日支付租金,应每日按年租金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如逾期30天未交纳到期应付租金,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本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同时不予退还买受人租赁押金,并由买受人赔偿因此造成的委托人损失。
2、买受人无法定依据或约定理由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委托人不予退还租赁押金,并要求买受人按剩余期限内租金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如造成委托人损失的,还应当全额赔偿。买受人应办好相关的财务手续。
3、委托人无法定依据或约定理由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委托人应退还买受人支付的押金,并按剩余期限内租金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4、本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条款执行,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各自承担违约责任。
三、其他说明: 租赁条件及要求未尽事宜详见【门面租赁合同(样稿)】相关条款约定。
买受人不得经营有违社会公序良德或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买受人在本合同签订时所提供营业执照规定经营范围经营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买受人不得改变其用途。买受人违反约定用途的,委托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6年04月01日 15时3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04月16日 17时00分00秒 |
| 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04月17日 09时18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4月01日 15时3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6年04月16日 17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资格后审 | |
| 起始价:6.8652万元/年 | |
| 交易方式: | |
| 增价幅度:0.05万元/年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按季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双方各负担50%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当前最高价,并始终以系统实际接受的最高价为准。竞价结束时,如最高出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系统按当前最高价确定成交价及买受人,并自动生成成交提示信息。如最高出价未达到保留价的,则标的流拍。 优先租赁权人参加竞买的,在竞价过程中可以以当前最高价作应价表示,如无更高应价,则归优先租赁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租赁权人不作应价表示的,则归该最高应价。 |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银行账户(竞买人为机构的,****银行对公账户)向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号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在通过“交易系统”线上签署《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后,拍卖人****交易中心申请将(买受人)竞买保****银行账户(户 名:****;账 号:4368 9999 1010 0031 8102 3; 开户行:交通银行**府东支行;银行行号:301****01503)(不计息);竞买不成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竞买人(不计息),但出现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的除外。 |
1.竞买人(即竞租人,下同)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多个自然人或法人联合报名。
2.****法院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3.竞买人在竞买报名前应依据拍卖人提供的相关拍卖文件对自身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予以确定,如最终竞买人因自身条件不符合参加竞买条件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