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10kV外电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10kV外电工程
三、采购结果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省**市**大道168-39号 | ****795.5元 |
合同包1******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10kV外电工程):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10kV外电工程):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1-1 | 其他专业施工 | ******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10kV外电工程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 匡代元 | 琼246****08801 | ****795.5 |
服务类(****)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左德晟、王宇博、武凡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报酬的金额:人民币14000.00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整)。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劳务费**台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4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10kV外电工程): 14000.00元。收取对象:中标人。
七、平台服务费
1.(1)如为采购人委托招投标代理机构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招标采购全流程,平台服务费由代理机构支付,按代理机构项目总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和售标费)的10%收取平台服务费(中标人无需再支付平台服务费)。(2)如为采购人自行发布的全流程项目,平台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成交人须向平台运营商**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使用转账方式向****公司交纳本项目的平台服务费,项目金额25万元及以下按照固定金额1500元收费;项目金额25万元至50万元按照固定金额3000元收费,项目金额50万元至2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1%收费;项目金额200万元至3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0.9%收费;项目金额300万元至4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0.8%收费,详见**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syzdprocurement.com)门户界面通知公告栏。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有串通、贿赂行为的必须按公告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平台服务费。
3.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采购人及平台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平台方不予退还平台服务费。
4.**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公司
账号:392********033975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一路支行
5.平台联系电话:136****6222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地址: **市**区建港**10栋17楼
邮编: 572000
联系人: 郭宏川
联系电话: 0898-****69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地址: **省**市**区**省**市**区**中央商务区**岛1号楼A座2719号
邮编: 572000
联系人: 黎贤
联系电话: 139****688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黎贤
联系电话: 139****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