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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2026年03月26日发布的****和社会资本**(PPP)项目—10kV高压供电工程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在公告期内发现部分内容需予以澄清、更正,现根据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内容澄清 /变更如下:
一、招标文件内容变更
1、计划开工时间更正
原招标文件载明计划完工日期:2026 年 08 月 07 日,现予以更正为:2026 年 11月 02 日。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相关内容均作相应调整,以此为准。
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要求澄清
本项目招标公告未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因招标文件第八章“五、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范本格式自带相关提交条款,现明确:投标文件无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相关材料,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载明内容为准。标书代写
3. 项目负责人社保缴费证明要求澄清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交社保缴费证明,因招标文件第八章“五、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范本格式自带 “提交养老保险扫描件”条款。现明确:以招标公告为准,项目负责人须提交社保缴纳证明(打印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澄清
本项目招标公告未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业绩,因招标文件第八章范本格式自带相关提交条款,现明确:投标文件无需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相关材料,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载明内容为准。标书代写
二、其他说明
本澄清 / 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须按本公告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本公告发布之日距投标截止时间满不足15日,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以****平台为准,开标地点不变。标书代写
原招标文件中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