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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C31-6/04和C32-1/03地块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本次调查评估场地位于**市****植物园旁,****中心经度为106°40'0.81",中心纬度为29°31'21.67",评估范围总占地面积约为296000m2,合443.6亩。本次评估场地内包含C31-6/04和C32-1/03地块,其中,C31-6/04地块未来用地方式为商服用地,C32-1/03地块未来用地方式为居住用地。场地北侧和东侧有苦溪河环绕,南侧为渝巴路,西侧为**大道。另外,场地内和周边部分区域有少量的散居居民住宅。根据场地周边的地勘结果显示,本项目场地所在区域地下水不发育。 2003年之前,本项目场地为农林用地和荒地。2003年至今,共有13家企业曾在场地内开展过生产活动,场地内企业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场地中部的生产企业,包括**市**再生****公司、**市致远****公司、******公司、****公司、**市**区峰华****公司、******公司、**区****修理厂、经****服务部、**油润****公司、重****公司等,总占地面积约为45970m2;二是场地西**的生产企业,****建材厂、****商铺和某地沟油车间等,总占地面积约为4000m2。另外,场地内还有一家农家乐名为**四季青庄园。场地内其他区域均为农林用地。 通过资料收集发现,场地内的企业生产活动对场地内原状土壤环境可能有影响,须对场地土壤进行布点、采样和分析,以评估其存在的潜在环境风险。按照《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的相关规定,根据场地内原所有企业所在区域、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等情况,结合场地原状及周边的地形地势情况,我司共在场地内开展了两阶段监测采样,共设置51个监测点位、采集了121个土壤样品进行检测分析。其中有33个监测点位位于场地内生产厂区内,18个监测点位位于场地农林用地和原农家乐范围内。另外,由于场地内部分区域堆积了周边施工道路堆积的建筑弃土,因此,我司还采集了2个堆积的建筑弃土样品开展监测分析。 监测结果表明,场地内所有土壤样品中铜、铬、镍、锌、镉、砷、铅、汞、六价铬、可溶性氟化物、总石油烃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标准限值;场地内所有土壤样品的VOCs、SVOCs共有17种污染物有检出,但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标准限值;表明本次评估地块C31-6/04和C32-1/03的土壤环境符合第一类用地的再开发利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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