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局、****工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中试平台的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25〕24号)、《**市现代化中试平台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绍市科〔2025〕46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增强中试服务供给能力,提**台建设水平,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市级现代化中试平台(以下简称“中试平台”)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采取自愿原则,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注册登记且正常经营满一年,具有****事业单位。
2. 拥有10人以上稳定、专业的中试人才队伍,技术、技能、管理、营销等专业人才结构合理,其中,工程技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较高的技术水平、较为丰富的工程化实践经验。
3. 中试平台实行独立或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建有较为完善的组织架构、运行管理制度,能够对外提供中试服务,服务流程清晰、收费标准合理,服务质量保证,知识产权管理和商业秘密保护机制有效。
4. 中试固定场地及配套设施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放大生产、工艺验证、通用计量、检验检测、常规实验等中试设备(线),以及安全、环保、能源等配套设施,设备原值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租赁设备按照申报当年租赁金额计入,累计不超过30%,含租赁算力服务等);生产环境和工艺流程软硬件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5. 能够为中试平台建设运营提供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具有清晰的目标定位,紧密衔接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战略规划,制定有清晰、可行的发展规划。
6. 近三年未发生重**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保持良好信用记录。
二、申报程序
1. 自主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s://ypt.****.cn/),进入“项目管理”-“**项目申报”-“市认定类”-“市级中试平台”栏目进行填报(点击法人登录跳转**政务服务网进行登录操作,政务网登录成功后会自动返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申报单位可先行填写《**市现代化中试平台申报书》(详见附件1),中试平台工作总结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等,于4月24日前完成在线提交。
2. 推荐审核。请各区、县(市****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并将《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于4月30****科技局。
3. 组织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
4. 公示发文。根据评审情况,择优形成中试平台拟认定(培育)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科技局发文公布。
三、其他
请各区、县(****管理部门做好发动工作,组织本地区单位积极申报。
联系人:任春颖,电话:0575-****5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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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