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
报来《****关于审批**壮族自治区**市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嘉华建设****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专家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体系,强化重大设施设防水平,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原则同意**壮族自治区**市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名称:**壮族自治区**市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
四、项目代码:****。
五、项目选址:**市**区、**县、**县、**县、**县,**县等。
六、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和改造防火道路541.358公里,其中**503.032公里、改造38.326公里,内容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临时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七、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项目总投资31952.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750.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80.13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521.53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市财政资金,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5561.62万元,占总投资的80%,地方配套6390.41万元,占总投资的20%。本项目的**道路中央预算内投资约为48.53万元/公里,不超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最高**50万元/公里的要求,改造道路约为29.96万元/公里,不超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最高**30万元/公里的要求。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
八、招标内容:本批复附《招投标核准意见表》一份,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核准意见表》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分别是《******局关于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用地意见的复函》《****关于**市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用林要素保障情况说明》等。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766.71吨标准煤,未满1000吨标准煤,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的规定,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十、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二、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6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1日印
附件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壮族自治区**市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
| 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备注 | |||
| 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规定,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本项目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其中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达到上述相关标准,必须进行招标。 审批部门盖章 2026年4月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