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气净化装置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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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无

我单位拟对 尾气净化装置采购项目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尾气净化装置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主要采购尾气净化装置(车载净化器)12台,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20.00万元。

三、技术参数、要求:

1.主要用于相对封闭环境条件下(如库房、训练大厅、隧道等)车辆排放尾气的实时净化处理,降低柴油机尾气污染物对人员的损害和环境的污染。解决柴油车尾气“刺鼻子、辣眼睛、冒黑烟”的问题。

2.通过化学反应,将尾气中的碳氢化合物和一氧化碳转换为无毒的二氧化碳和水,将尾气中氮氧化合物还原为氮气和水,还可将尾气中由固态碳和可溶性有机物组成的碳烟颗粒去除,降低尾气中的PM。

★3.低温下有害气体高效催化,设备的工作环境温度:-20°C~+40°C,排气温度120摄氏度以内。

★4.单次使用时长为20-30分钟。

★5.设备在运转时的效果必须达到:氮氧化合物转化效率≥60%,一氧化碳净化效率≥80%,碳氢化合物净化效率≥80%,颗粒物净化率≥95%。

★6.重量不高于170kg,设备边界不大于L900*W600*H1000mm的范围内,设备应便于安装和移动。

★7.设备为外接设备,不可改变原车构造和任何形式的桥接车辆电子设备。

★8.设备在使用的时间内不得连接外部电源,不得使用明火,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的物质,并保证无明显安全和二次污染隐患,不得有GPS或任何形式的定位和远程数据读取功能。

★9.设备应具备温度以及压力报警功能,安装时间不多于1分钟。

四、公示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 2026年04月10日

五、反馈渠道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登录军队采购网系统直接上传反馈,意见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技术参数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助理

办公电话:024-****5685

移动电话:024-****5685

地址:**省**市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耿助理

办公电话:024-****5331

移动电话:024-****5331

2026年04月0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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