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2025年****排烟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排烟系统改造项目
二、招标编号: ****
三、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于2026年03月09日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公示栏同时发布。
四、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31日09时30分(**时间)
开标地点:**市郑东新区**路与黄****书店广场B座4楼中烟电子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五、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786736.99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789272.44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三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832315.93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公示栏同时发布。
七、公示时间: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7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按法定程序确定中标人。
九、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部(电话0379-****1953)。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伊滨区**路270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379-****196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101室
联系人:张先生、肖先生(0371-****9151)
电 话:133****8074
电子邮件: ****@126.com
2026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