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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2026-84809
发文机关: **县发展改革委
文 号:崇发改字〔2026〕172号
成文日期: 2026-03-30
****小学东侧15亩地块土石方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小学东侧15亩地块土石方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你单位报来《关****第四小学东侧15亩地块土石方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 巴府字〔2026〕13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小学东侧15亩地块土石方工程项目工程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小学东侧15亩地块土石方工程
二、拟建地点:****小学东侧
三、建设性质:**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1.平整场地11614.7m2;2.挖一般土方45248.06m3;3.挖一般石方15088.11m3;4.一般回填方16.37m3;5.土方弃置45248.06m3;6.石方弃置15088.11m3。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匡算143.99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土基金预算中列支。
六、该项目代码:****
七、建设期限:2026年5月-2026年7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