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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省**县****公司生猪养殖项目(改扩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位于**省**市**县枫亭镇山头村。本公司现有工程占地面积4850.77平方米,主要建筑面积5434平方米,生猪存栏数2000头,年出栏数4000头,主要环保设施有沼气池900立方米,异位发酵床630平方米,沼液贮存池753立方米等。本次改扩建新增总投资1000万元,新增用地面积5863.23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5625平方米,改扩建后生猪存栏数达到8000头,年可出栏生猪16000头。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县枫亭镇山头村
联系电话:138****1146 联系人:潘总
评价单位:******公司
联系邮箱:****@qq.com 联系人:周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本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至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前,公众均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公示单位:****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