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工作,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市**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电子信息科技项目和2025年**区第一批次历史已核发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等项目)》(以下简称《方案》),共涉及5个项目,分别为粤西综合货运枢纽配套基础设施暨低空经济试验区项目和羊角镇爱群村油桁屋第一、******社历史发证地块以及****新区“百千万工程”博贺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电子信息科技项目、2025年**区第一批次历史已核发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项目、2025年****第一批次历史已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项目。该《方案》经自然**部检验通过并反馈后,于2026年3月24日在**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综合应用系统更**镇开发边界以及规划用地用海图层相关数据,现按照相关要求对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进行公告:
一、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的原因
为了统筹城乡建设和发展,整合城乡发展空间,优化区域产业空间和生活空间布局,促进**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本次调入地块位于**区的城镇开发边界外,不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此编制**市**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以确保规划期内**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并体现对土地的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
二、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的情况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平面面积为178.4557公顷(椭球面积为178.4555公顷)。本方案调入地块共计21个地块,涉及**区水东街道、**街道、七迳镇、博贺镇以及**区羊角镇共5个镇街。调出地块共计46个地块,涉及**区**街道、博贺镇、观珠镇、黄岭镇、林头镇、岭门镇、坡心镇、望夫镇、七迳镇、小良镇以及**区羊角镇共11个镇街。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地块均不涉及压占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蓝线、绿线、黄线和紫线等城市管控底线的内容。调入地块TR01为粤西综合货运枢纽配套基础设施暨低空经济试验区项目,调入地块TR02为****新区“百千万工程”博贺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调入地块TR03-TR11为电子信息科技项目。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省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25〕90号)》,以上项目均已纳入省重点项目,符合“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政策调整、重大项目建设,以及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城镇布局调整的”情形;调入地块TR12-TR13为2025年**区第一批次历史已核发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项目、调入地块TR14-TR20为2025年****第一批次历史已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项目、调入地块TR21为羊角镇爱群村油桁屋第一、******社历史发证地块项目,以上项目均为已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的建设用地,符合“已依法依规批准且完成备案、或已办理划拨或出让手续,或已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的建设用地,以及已依法依规批准的、或已办理出让手续的、或已核发海域使用权证书的建设用海,已报部备案通过的历史围填海处理方案范围内的用海,确需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情形。
三、对指标的影响
规划期内**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四、****规划局部图
见附图。
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自然**部、******厅
批准时间:2026年3月24日
六、公告方式
****政府网站公告,同时在****、****办事处、****办事处、七迳镇、博贺镇、观珠镇、黄岭镇、林头镇、岭门镇、坡心镇、望夫镇、小良镇****人民政府张贴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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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