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琅琊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综合楼商业用房租赁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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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将于2026年04月07日下午15:00****政务中心2楼会议室(地址:**市**区濠河路99号2楼会议室)对本项目进行公开竞价唱标(2026年04月07日12:00前送答约定地点),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竞租标的物名称:**市琅****服务中心综合楼商业用房租赁;

2.标的物的基本信息:租赁房屋位于**市**区濠河路99****政务中心大楼负1层2间用房、1层1间用房,统一出租,总面积为118㎡;承租人自行勘察现场,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

3.经营业态:打印服务;应配备相关机器(数量及功能须满足基本要求)及专业服务人员。承租人中标后必须维持此经营业态,否则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至少2人参与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标的物禁止经营娱乐、有环境和噪音污染的项目,店面装修须服从滁****执法局****管理局)及****的相关规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年租金的10%)。

3.在租赁期内,因改造、改变商业用房用途、政务区规划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出租人交回之日起算),经出租人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4.承租人须提交装修方案等相关材料至出租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入场施工,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各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产,并归还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5.本次招租标的租赁期限:三年, 租赁合同三年一次性签订。起始时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租赁期租金按本次成交租赁价(元/年)确定。实行房租预交制:租金一年一交,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一次性将第一年年租金转入招租方指定账户。其余各年租金在各年同比合同签订时间30日历天内支付。

6.《租赁合同》签订前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年租金的10%,履约保证金用于赔偿固定设施的损坏等。如履约保证金不足赔偿,另行追缴。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形下并将房屋恢复原样、腾空后且无竞得人责任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

7.其他相关要求:承租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开户和户名变更的手续并承担开户费用。标的物一切以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工作。一切维修(含消防、水电管道、线路仪表灯设备、门窗等设施)及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同时标的物产生的治安费、卫生费、水电气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经营的标的物外墙、招牌、装饰等必须符合**市文明创建的要求及滁****执法局****管理局)以及****的相关规定。请有意向的竞租人现场勘查,充分考虑。消防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出租方协助。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合同期限内,按2万元/年缴纳水电费,此费用为固定费用,不予调整,不予退还。

8.在使用过程中,承租方经营场所只限室内使用,室外不得摆放任何物品。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承租方若出现因室内外环境差、存在安全隐患等其中的一项的,经说服教育、仍没有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的,招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罚500元∕次,并记录在案,直至终止合同。凡因违规被终止合同的租户,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如因承租方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安全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0.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对该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经营或联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

11.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12.****机关及相关部门,****中心附属业务保障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相关打印服务等基础性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并保证提供24小时响应的服务。

13.竞得人经营所提供的基础服务价格须经出租人认可,如竞得人的基础服务价格高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则出租人有权对竞得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如竞得人仍拒绝整改,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公司(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非企业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均可参与。成交后必须向出租人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或身份证,如不符合要求,出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价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3.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拿到中标通知书的7个工作日内,主动与竞卖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且竞卖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四、标的物起始价格、加价幅度:

起租价:35400.00元/年;报价不得低于起租价,保留两位小数,按年报价。

五、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26年04月01日起至2026年04月07日止。

(2)踏勘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04月07日12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公司或者出租人联系。

(3)竞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7日12时,逾期无效。加急标书代写

六、资料报送

报价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或个体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法人签名)、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②个人租赁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③竞价表(详见附件2)。上述资料一式一份,所有提供资料均需加盖公章。①、②提供任意一项即可,企业租赁的提供①、个人租赁的提供②。

七、有关要求

1.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6年04月07日上午12:00前将第六条所要求材料密封送至****(**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办公室、联系人:毕玉 153****6369)。

2.收到报价资料后,由********小组现场拆封报价资料,按照最高价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如参与单位想现场观看,可于2026年04月07日下午15:00时自行****政务中心2楼会议室(地址:**市**区濠河路99号2楼会议室)。

3.报价资料密封完整加盖骑缝章。

4.成交价仅为房租价格,报价过程的路费、人工以及后续的装修、维护、打扫、经营等等其他费用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代理机构和出租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租人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承价登记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竞得人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产权人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6.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人通知为准。

7.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000元由竞得人****。

8.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竞价公告。

九、联系方式:

出租单位:****

地址:****中心

联系人:姚皓铭

联系方式:0550-****00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毕玉

联系方式:0550-****598 153****6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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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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