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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县集中开展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县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立****小组,组织开展了重点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财政局。其中,第四检查组于2025年8月对****社区****联合社2021年以来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检查发现,****社区****联合社在检查期间村集体经济资金及农村“三资”管理方面整体运行良好,但在村集体经济部分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细节方面仍存在以下问题:大额现金管理不规范,存在资**全隐患,部分支取现金长期未报账核销;白条支出,部****银行回单和花名册,无发票等合法原始凭证;本金到期后未能按期归还,资金存在安全隐患,部分投资项目到期未收回本金;自主经营项目能力不足,造成集体资产经营亏损,规避风险意识不强,自主经营项目亏损较大。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已****社区印发处理决定,****政府****社区限期逐条整改并反馈整改结果。同时,****政府进一步履行农村“三资”监管责任,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现金管理,全面核查清理未报账资金,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明确各环节规范流程。规范票据管理,补全发票,完善报销审核流程,杜绝白条支出。加大债权追收力度,依法依规追缴到期本金,建立健全对外投资风险监测与预警机制。对自主经营项目进行彻底清算,优化经营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机制,杜绝盲目投资,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切实提升村级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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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