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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招标]**市**区**山路**工程EPC总承包【答疑补遗】
**市**区**山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答疑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市**区**山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内容答疑澄清如下: 1.提问:4.2.1技术标详细评审分值计算标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一方)完成总投资额不低于 600 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 EPC 总承包(建设内容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6 分,满分 12 分。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一方)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请明确是否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即可加分。 答复:是,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即可。 2.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8点30分(**时间),开标时间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文件为准。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技术标详细评审分值计算标准中条款号4.2.1第二条人员配备”中:“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6分,满分6分。”现更改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组成员(除技术负责人)中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6分” 此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处,均以此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各位潜在投标人注意结合此答疑澄清文件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编制。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4月1日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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