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妇幼医疗设备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妇幼医疗设备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2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
2.1.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2.2招标范围:4K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3.1.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1.2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1.1.3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还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与所投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1.1.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具有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与所投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若生产厂家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该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2日00时00分至2026年4月9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14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标书代写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李海军、0310-****200;代理机构名称:****,联系方式:张未占、0310-****296。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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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
妇幼医疗设备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采购项目 投标人/供应商 500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省**市**区**路与希望街交叉口东北
邮编:057550
联系人:李海军
电话:0310-****2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市**区光****广场C座
邮编: 056001
联系人:张未占
电话: 0310-****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