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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用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比选
公 告
****现就物业费用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面向**供应商进行比选,邀请**各地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物业费用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26680元,供应商的最终投标报价应在该控制价基础上下浮不低于8%执行。
(三)服务内容概述:对****因物业外包服务而涉及的全院范围内的秩序维护、卫生保洁、绿化、安保、配送、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等全部物业服务费用进行专业评估,科学核算人力、运维、管理等各项成本,形成符合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为我院物业费用预算编制与新一轮物业服务招标定价提供依据。
(四)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五)成果交付:
1、交付物:《****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正式文本一式四份及电子版一份。
2、报告要求:内容需符合《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至少应包括:项目背景、评估方法、岗位设置(物业、秩序维护、保洁、绿化等)、人员数量与资质配置、各项物业管理费用明细(含工资、绩效、保险、税金、易耗品、特殊垃圾处理费等)、运营成本分析及最终评估结论。该报告将作为物业调价协商的主要依据。
3、服务方式:供应商需提供上门服务,进行实地调研、数据采集与访谈。
(六)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人工、差旅、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最高控制价为2668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且必须在最高控制价基础上下浮不低于8%。下浮率=(最高控制价-投标报价)/最高控制价*1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特殊资格要求:若响应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响应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响应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三、递交比选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内容(详见附件):报价单、下浮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说明辅助资料。
(二)响应文件份数:提供正本一份。
(三)格式要求:
1.统一用 A4幅面纸印制,应当逐一编目编码后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封面样式详见附件,目录自拟,不得散装或活页装订。
2.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需在封面上清楚标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盖章的、响应文件造假的均视为无效响应。如不具备上述资格或响应文件造假的,一经发现,本次投标资格职消并将暂停参与比选方下一次采购项目。
四、采购方式
1、报价要求:本次采购方式为比选,均按以人民币报价,可按附表格式进行报价(也可自行根据采购需求内容自拟报价格式)。
2、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成交条件: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本次采购采用比价方式,同等条件下以项目报价最低者的供应商为本次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且产品质量和服务内容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
4、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采购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低于或等于预算单价金额的60%),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比选文件领取方式、时间:
比选文件自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比选响应人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准备齐全后扫描到电子邮箱****@qq.com,经采购经办人审核登记后,通过电子邮箱发放比选文件。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9日10:0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7、采购时间:2026年4月9日10:00(**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采购截止时间前送到采购地点,逾期送到的响应文件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加急标书代写
采购地点:****行政办公区二楼会议室(**市壹街区**路25号)。
联系人:袁老师、沈老师
联系电话:158****3068,138****3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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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