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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选址于**省**市**市水头镇西锦村西庄491号(**石材加工集中区),拟租赁**省南****公司现有厂房建设石板材的生产加工项目。项目总投资200万元,聘用职工5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时间24小时(其中刷胶、贴网、晾干、烘干工序每天工作10小时)。年产花岗岩石板材20万平方米、**石板材20万平方米。
目前,环评单位已经基本完成该项目的编制,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现将报告全文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众有何意见或看法可通过当面、电话、传真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公众意见征求时间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8日。
二、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吕先生 136****5757
环评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小朱0595-****7448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年产花岗岩石板材20万平方米、**石板材20万平方米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因此,只要加强环境管理,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总量范围内,则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是合理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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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