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关于**县****园区建设项目堆料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意见公示 | ||||||||||||
| ******局关于**县****园区建设项目堆料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意见公示 | ||||||||||||
| 2026-04-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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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有关要求,******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县****园区建设项目堆料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现将拟同意通过的专家组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局国土环境管理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9-****279 附件:**县****园区建设项目堆料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意见(公示稿) **哈尼******局 2026年4月1日 **县****园区建设项目堆料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 竣工验收意见(公示稿)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的规定,******局组织了相关单位、专家组成验收组,于2026年1月22日对**县****园区建设项目堆料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根据土地复垦有关规定、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等为依据,采取现场查看、资料审查等形式,对项目实施情况及其成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验收专家组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工程概况 **县****园区建设项目堆料场临时用地位于堆料场位于勐康口岸正北侧1500米处,****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1°42′58.977″、北纬22°30′20.625″。该临时用地使用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至2024年6月21日。 (二)土地复垦项目方案编制情况 项目于2022年6****委托,****编制完成《**县****园区建设项目堆料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并取得评审备案批复文件。预缴存土地复垦费用121.1101万元。复垦方案拟复垦责任面积9.3582公顷。 二、土地复垦任务完成情况 (一)土地复垦情况 **县****公司于2025年6月初开始对临时用地进行复垦,于2025年12月底完工。临时用地总面积9.3582hm2,套合《****政府关于**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村庄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普政复2024[64]号),已有8.6805hm2土地办理土地征转报批手续,剩余0.6777hm2土地中,0.3635hm2土地未发生及后续不会发生损毁,保留原状,不进行复垦,共复垦土地0.3142hm2,其中复垦旱地0.2253hm2,田坎0.0889hm2,实际土地复垦率为100%。 (二)土地复垦工程情况 **县****园区建设项目堆料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主要是:土地平整628.4m3,表土剥离1239.2m3,表土覆盖1126.5m3,旱地培肥0.2253hm2。 三、复垦资金使用情况 (一)复垦投资情况 根据2022年6月******公司****公司编制的《**县****园区建设项目堆料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方案设计动态总投资为121.1101万元,静态总投资105.1548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74.2432万元,其他费用11.1594万元,监测与管护费10.9160万元,预备费24.7916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本土地复垦项目由**县****公司进行复垦施工。本项目施工工程量按实际施工产生工程量计算,施工单价按照原规划设计单价进行计算。项目实际土地复垦总投资5.3608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1.8012万元,其它费用2.0000万元,监测与管护费用0.3728万元。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验收组通过现场查看、资料审查等形式,对项目实施情况及其成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部分旱地复垦不到位,砂砾石含量高,耕作层不足,需整改完善。 复垦义务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提交了整改完善后竣工资料,并经过了验收组专家复核确认。 五、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县****园区建设项目堆料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通过一系列的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复垦工程措施合理,质量合格,复垦效果良好,投资合理,实现土地**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同意**县****园区建设项目堆料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通过市局总体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