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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发改投审〔2026〕29号
关于**县文福镇白湖村移民光伏发电项目概算的批复
****建设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县文福镇白湖村移民光伏发电项目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
为保障移民群众的权益和福祉,提升移民生产、生活环境,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文福镇镇白湖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安装光伏发电太阳能电池板组件双玻单晶硅620wp(尺寸:2382×1134×30mm)94块;钢结构布置,总装机容量58.28kw,年发电量约7.6万度左右;光伏并网逆变器50kw,交流并网配电箱、光伏直流电力电缆线等。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概算总投资3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4.78万元、安装工程费17.22万元、设计费1.28万元、监理0.96万元、其他费用0.76万元。
(二)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七、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八、项目其他事项:建设单位要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领导裕君、永岭、杜强、光庆同志,县财政局、自然**局、****建设局、水务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