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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2026年4月1日至4月30日对《**市“两港一区”(跨境工业区)陆港片区防洪、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主要由经开区一期、经开区二期、**国际铁路港片区、铁路**片区组成,总面积约47平方公里
二、公示地点
(一)****网站(http://zrzyj.****.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国土空间规划草案公示”栏。
(二)********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nnwxxq.****.cn/)。
(三)**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市凤岭南路3号)。
(四)**五象新区-****中心规划公示栏(**市壮锦大道39号)。
三、意见反馈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指定的反馈途径反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的真实情况说明、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属于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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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