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日—2026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评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 1 | 智能化中压开关元****基地 项目 | ****开发区产业大道88号2#厂房A区 | ****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租用安普****公司2#厂房A区,占地面积为2304m2。厂房内生产区域包括注塑区、装配区、检验区、冷却循环系统。中高压环保开关箱年产840台,中高压一二次融合柱上断路器年产8400台。本项目环保总投资约12.6万元,占总投资350万元的3.6%。 | **鑫****公司 | 1、项目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营运期生活污水和冷却循环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主要污染物满足建设单位承诺限值要求(其中总氮执行《**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处理厂标准,其他污染物满足承诺污染物达到的标准、《****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3202-2024)排放限值后进入现状人工湿地,最后排入毛河。 (2)废气:注塑工序产生的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软帘围挡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基础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 (4)固废: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不合格注塑件、****回收站处理;预处理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理;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张月
联系电话:028-****9196
通讯地址:**区翰林路187号
****环境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