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ZY]202****0001[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林场食用菌林下仿野生栽培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25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林场食用菌林下仿野生栽培):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林场食用菌林下仿野生栽培)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1. ****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及评标标准,完成对所有投标单位的评审工作,****一中标人为“****”,第二中标人为“海****公司”,中标候选人排序符合招标流程及相关规定。 2. 定标后,****一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收到该单位提交的《放弃中标声明函》,明确因自身原因,自愿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相关放弃说明及证明材料已留存归档。 3. 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相关约定,因第一中标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本单位依法将中标资格顺延至第二中标人“海****公司”,并向其发出中标顺延通知。 4. 第二中标人“海****公司”收到中标顺延通知后,亦提交《放弃中标声明函》,明确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中标义务,自愿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相关放弃说明及证明材料已留存归档。 5. ****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先后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且无其他符合条件的中标候选人可顺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经本单位研究决定,本项目作流标处理。 6. 本项目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流程,重新组织招标工作,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01日
采购包1:
名称:****
地址:海****政府旁办事处1幢三层
联系方式:0898-****8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国兴大道11号国瑞大厦C座东塔1204房
联系方式:0898-****346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898-****3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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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