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社区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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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人联系方式、踏勘要求、补充附件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采购联系方式:182****5126,更正为:199****9779。

更正事项1:

将采购文件中的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13、采购人:****中的标书代写

“联系人: 吴小姐

联系电话: 182****5126”

更正为:

“ 联系人: 秦工(代建)

联系电话: 199****9779”

更正事项2:

对采购文件中的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1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表1、表2) 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 项号12 条款号26 补充以下内容:标书代写

④为进一步完善施工合同,增加合同附件,请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成交后按磋商文件要求签订合同。

更正事项3:

将采购文件中的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要求中的标书代写

“16.现场踏勘

16.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供应商应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自行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现场踏勘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所有事项(特别是安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16.2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允许,可以踏勘为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自行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并承担由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法律责任,供应商确认,上述事项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6.3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可供供应商合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6.4供应商磋商报价前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在项目采购过程中,采购人认为供应商均已了解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情况,供应商应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情况负责,供应商须自行协调好建设地相关方面的关系,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采购人将不予签证。

16.5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应对现场进行踏勘并已掌握现场实际情况,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交通疏导费及施工干扰费应综合考虑到本合同价中。

16.6废土及建筑垃圾的处置:应该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对建筑垃圾及废土进行合理处置,确保采购人的环境达标,且费用已包含在响应报价中。”

更正为:

“15.现场踏勘

15.1踏勘地点开放时间为采购文件获取期限截止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26年04月10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踏勘地址:****门市**区江头街道江华里59号楼。标书代写

15.2现场踏勘联系人:邱工、136****3261。

15.3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允许,可以踏勘为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自行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并承担由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法律责任,供应商确认,上述事项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5.4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可供供应商合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5.5供应商磋商报价前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在项目采购过程中,采购人认为供应商均已了解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情况,供应商应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情况负责,供应商须自行协调好建设地相关方面的关系,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采购人将不予签证。

15.6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应对现场进行踏勘并已掌握现场实际情况,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交通疏导费及施工干扰费应综合考虑到本合同价中。

16.废土及建筑垃圾的处置:应该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对建筑垃圾及废土进行合理处置,确保采购人的环境达标,且费用已包含在响应报价中。”

更正事项4:

将采购公告中的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联系方式:182****5126”

更正为:

“联系方式:199****9779”

更正事项5:

补充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门市**区**街289****办事处

联系方式:199****9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门市**区**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联系方式:0592-****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维琳、陈燕聪

电话:0592-****731、131****0475

****

2026年04月0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16
2026-04-01
信息变更
江华社区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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