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药王洞地热**采矿权
挂牌出让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自然**部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对**省**县药王洞地热**采矿权进行公开出让,具体交易在****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概况
| 矿权名称 | 位 置 | **面积 | **储量 | 矿 种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拐点坐标(国家2000坐标系) |
| **省**县药王洞地热**采矿权 | 位于**县**镇,东西宽约5.80km,南北长约6.73km。涉及1∶5万图幅:J48E024024(**县幅)、I48E001024(高楼乡幅),勘查区极值地理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东经:107°50′52″—107°54′44″北纬:35°58′07″—36°01′46″。 |
4.78 km2 | 勘查区热储中储存的热量为3.38×1017J、储存的地热流体量为7.79×108m3、地热流体可开采量为3535.92m3/d、可采出的热量相当于热功率4.99MW。其中,勘查区控制(C级)**量范围内的热储储存的水量为5.53×108m3,热储中储存的热量为2.40×1017J;勘查区推断(D级)**量范围内的热储储存的水量为2.26×108m3,热储中储存的热量为9.79×1016J。DK1单井开采权益保护半径为1567m,地热流体可开采1834.84m3/d,年开采累计可利用热量8.16×1013J。地热田可采出的热能为2.59MW。 | 地热** | 10 | 143.4 | 60 | 5或5的整数倍 | X Y 1 ****195.38 ****0014.85 2 ****836.69 ****0168.32 3 ****689.59 ****0376.81 4 ****603.86 ****0458.31 5 ****612.33 ****0565.2 6 ****281.49 ****1139.69 7 ****061.38 ****0919.58 8 ****061.38 ****9621.43 9 ****979.31 ****8703.5 10 ****277.45 ****8703.5 11 ****195.38 ****9621.4 |
| 备 注 |
1、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2、开采规模:小型中、低温地热田。 |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1. 出让人:****
2. 交易平台:****
地址:**市**区**西路7号建设大厦
电话:0934-****117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1. 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报名。
2. 竞买人需符合征信要求,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且不存在矿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情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 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纳入**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黑名单。
四、出让公告、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1. 公告时间: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30日。
2. 出让文件获取。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请登录****土地和矿权交易系统(http://www.****.cn:9094/a/login)查询下载,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注:初次注册用户登录****网站(http://www.****.cn),在“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用户注册”至“**市公共**交易主体共享平台”操作;已注册用户在“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系统登录”获取出让文件。
技术支持:0934-****129;
注册咨询:0931-****890。
3. 竞买申请。已完成注册的申请人可于2026年4月2日8时30分至2026年5月14日16:00时通过点击****网站首页交易系统“土地和矿权”模块,登陆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资料(营业执照、“信用中国”征信查询结果)、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参与竞买。
4、资格审查。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委托****进行资格审查。竞买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5月14日16:00时止。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5、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16: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登录****网站(http://www.****.cn/)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申请”中查询获取缴款账户户名、****银行信息等。未从竞买人注册账户转出、未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未按时缴入系统指定账户的,导致竞买人无法进入系统报价、不能参与竞买活动、竞买无效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中心网站《****关于公布涉企收费(费用)目录清单和相关事项办理告知单的通知》附件4竞买保证金办理事项告知单)标书代写
未竞得人在竞买活动结束后到****办理退保手续,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作采矿权的出让收益。
保证金缴纳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934-****123
五、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 本宗采矿权采取公开出让方式,为有底价出让,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本次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土地和矿权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经注册登记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2. 挂牌竞价时间:2026年5月6日8时30分至2026年5月18日9时30分。
3. 签订《出让成交确认书》。网上挂牌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候选人。竞得候选人须当场在****签订《出让成交确认书》。如未按要求签订《出让成交确认书》,视为竞得候选人构成本出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将按规定扣除保证金。同时,****将启动第二次出让行为,并有权参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就再行出让与首次出让形成的成交价或出让收益之间的差额,扣除保证金之外的部分,向首次竞得人进行追索。
4. 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将于《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竞得人须在竞得结果经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按《****委员会****财政厅关于省级公共**交易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的规定向****缴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六、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如未按规定时间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缴纳成交价或出让收益,视为竞得候选人构成本出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将按规定扣除保证金。同时,****将启动第二次出让行为,并有权参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就再行出让与首次出让形成的成交价或出让收益之间的差额,扣除保证金之外的部分,向首次竞得人进行追索。
七、出让收益及勘查费用回收
《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竞得人需按照《****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一次性缴清本次采矿权出让确定的成交价。在矿山开采时,按合同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逐年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地热出让收益率为3.6%。竞得人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及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成交价部分),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缴纳的部分,由矿业权人向税务部门据实申报上一年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时间最迟不晚于次年2月底。
本次出让的采矿权成果为前期省级财政投入资金结果,具体的前期勘查投入资金如下:总投入378.12万元,其中,省级地勘基金投入371万元,勘****地质局****勘查院投入7.12万元。
竞买人参与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活动的,表明其对上述事项已全面知悉,并认可本公告处理上述事项的意见。
八、采矿权登记办理
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成交价或出让收益后,到****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九、违约责任
1. 竞得人延期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能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2. 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1)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重要事实的;(2)竞得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3)竞得人放弃竞得区块的、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4)因竞得人的原因使交易结果经公示出现异议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5)违反采矿权出让公告约定的。
十、风险提示
1. 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前往**踏勘,全面了解采矿权现状,出让采矿权有关矿体的规模、储量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采矿权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承担相应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采矿权,签订《成交确认书》和《采矿权出让合同》后,不得以**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出让人提出退款、索赔、**开采期限等要求。
2. 为防止和解决采矿权人与**所在地村民发生土地、道路和**周边环境等矛盾纠纷,申请报名人应自行赴出让**所在乡镇、村了解情况,本次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就矿山建设和矿产**开发利用中引起的环境保护、道路通行、生产生活用地、厂房料库、用电用水、安全生产、**环境等有关问题及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关系进行协调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和风险,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和承担。
十一、其他要求
1. 采矿权公开出让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竞买人应当对所提交的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在此次采矿权出让过程中严重失信主体,****发改委等24部委《印发〈关于对公共**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进行联合惩戒。
2. 竞得人必******厅等13部门关于印发《**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资规发〔2023〕2号)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同时应企业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专户,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预算治理资金逐年足额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费用。
3. 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限内应严格按照核定的年开采规模进行开采,期满后**未枯竭且需要继续采矿的,矿山企业应在采矿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出让期满且**枯竭的,矿山企业应于采矿权到期**行清场,落实三不留一恢复”(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备,不留建筑物,恢复地貌),自行拆除相关设备,并进行复垦复绿,若遗留资产、设施、设备,政府对其遗留的不予以补偿。
4. 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竞得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省自然**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十二、异议处理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及出让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2.本文件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并有权中止本次公开出让活动。
3.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出让人或****联系。
十四、联系方式
出 让 人:****
办公地址:**市**区马莲河大道24号
联系电话:0934-****169
联 系 人:杨永岗
交易平台:****
办公地址:**市**区**西路7号建设大厦509室
联系电话:0934-****117
联 系 人:陈博文
**** ****
2026年4月1日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