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计量法》相关规定,保障我院医疗设备运行安全、检测结果准确,切实维护患者就医安全,进一步规范医疗设备管理工作,现拟对我院各类医疗设备校验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择优选取具备相应资质、服务优质、价格合理的供应商提供专业校验服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中心医疗设备校验项目
项目地点:****中心院内
项目概况:****中心临床常用医疗设备校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血压计、心电图机、超声诊断仪、血液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等各类需定期校验的医疗设备,具体设备清单及校验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仅接受**区域内(注册地或主要服务机构在**壮族自治区内)供应商参与,且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医疗设备校验、计量检测相关内容),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 具备****总局****管理局签发的计量资质认定证书(CMA****实验室认证认可证书(CNAS证书),资质范围覆盖本次所需校验的医疗设备类型,能合法、有效出具带有防伪措施的纸质校验证书及可在线查询、下载的电子证书,校验结果符合《CNAS-CL01:2018》等相关标准要求。
3. 拥有专业的校验技术团队,拟派技术人员需持有注册计量师或相应检定员资质证书,所承担的校验项目需与个人资质核定范围一致,具备丰富的医疗设备校验经验,能熟练处理各类常见设备校验问题。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的需提供相应说明)。
5. 近3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上门接送设备、现场校验等便捷服务,正常情况下,从设备送检到完检并出具校验报告的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比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次比选。
8.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时间: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到********办公室现场领取比选文件,不提供线上领取服务: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领取);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领取);
3.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CMA、CNAS资质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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