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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口镇坊口村漫水路段修复工程(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01日 19:0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0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林珊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555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县青口镇工业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0****896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区八一七中路797号125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6****5555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青口镇坊口村漫水路段修复工程(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
本项目采购文件商务部分评分PB“保险承诺”评分项的描述:标书代写
由“为了便于沟通交流和应急处置,根据供应商服务响应承诺情况:供应商承诺到达现场时间≤30分钟得3分;30分钟<供应商承诺到达现场时间≤60分钟得2分;60分钟 <供应商承诺到达现场时间≤90分钟得1分,超过90分钟的不得分,注: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扫描件(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更正为:
“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投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保额≥60万/人的得3分,60万/人>保额≥30万/人的得2分,30万/人>保额≥10万/人的得1分,保额小于10万/人或未承诺的本项不得分。注: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扫描件(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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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省**市**县青口镇工业路1号
联系方式:130****8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区八一七中路797号125
联系方式:136****55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珊
电话:136****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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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