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集团****工务段挖掘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50挖掘机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服务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不含税最高限价(单价/元) |
交付时间 |
服务周期 |
服务地点 |
保证金(元) |
| 包件1 |
挖掘机租赁 |
150挖掘机 |
150 型 |
台班 |
1 |
**工务段 |
22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工务段管内 |
10000.00 |
| 75型挖掘机 |
75 型 |
台班 |
1 |
1500.00 |
备注:
(1)本服务内容中的数量,不作为本期服务数量,实际服务数量以服务期内使用单位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2)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件为单位。
(3)采购范围包括:****公司**工务段挖掘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本项目以投标人的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包件1: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人需具备同时提供不少于六台150型轮式挖掘机、不少于六台75型履带式挖掘机的服务能力,人员队伍等,提供相关证明及挖掘机司机驾驶证。
(3)报价****管理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报价人必须是“国铁采购平台”(http://cg95306.cn)注册供应商。
(6)财务要求:近3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7)业绩要求:近3年以来服务铁路线上配合施工、维修作业的相关业绩,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不少于1份。
(8)信誉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集团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各1份。
(9)该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1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1日19时00分至2026年4月7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银行电汇、网银转账方式支付,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发售/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标书代写
5.3标书费发票开具方式详见供应商报名操作手册。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4月23日08时30分,地点为**省**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第四开标室。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集团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cn/)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市**区胜利路185号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29-****305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
联系人:樊女士
电话:029-****4247、029-****4253(服务费)、029-****4252(保证金)
电子邮件:****@163.com
开户银行:****银行****铁路局支行
账号:370********00071120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异议函件(纸质文件或电子邮箱)向****提出。标书代写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2) 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3) 异议请求及主张;(4) 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5) 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6) 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受理异议联系人:樊女士
联系电话:029-****4247、029-****4241
电子邮箱:****@163.com(异议专用)
联系地址;**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邮编:710054)
****电话:029-****3054
纪检监督电话:029-****4171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