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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成药生产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安****经济开发区淠**路以北、****公司以西地块;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于公司西侧**1栋口服液生产车间,建设“中成药生产扩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73.76平方米,设置6条全自动灌装生产线,车间内设置化糖罐、配液罐、立式超声波洗瓶机、全自动理瓶机、纯水制备系统等设备。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250吨口服液(黄芪精口服液150吨/年;沙棘口服液100吨/年);
验收范围:阶段性验收。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蔡经理
联系电话:0558-****11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