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珠穆沁旗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项目(高日罕镇敖伦套海嘎查草畜一体化养殖基地)、锡林郭勒盟富源矿业有限公司东乌珠穆沁旗宝力格石灰岩矿100万吨/年露天开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审批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项目(高日罕镇敖伦套海嘎****基地)、锡林郭****公司**宝力格石灰岩矿100万吨/年露天开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25 19:19:1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1

**2025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项目(高日罕镇敖伦套海嘎****基地)

****

**高日罕镇敖伦套海嘎查。中心点坐标X:118°15′45.567″

Y:45°8′7.925″;

****集团有限公司

高日罕镇敖伦套海嘎****基地建成后可养殖肉牛522头;主要建设1-3#牛舍、草料棚、综合管理用房等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环保设施等。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饲料配制粉尘,牛舍、堆粪棚臭气,厂区内道路扬尘等污染源。

饲料配制处于全封闭日粮车间内,饲料搅拌机为全封闭结构,饲料配制过程人工加入少量水;牛舍采用干清粪工艺,圈舍做到日产日清;定时喷洒植物型除臭剂。粪污堆存平台加强通风,减少好氧恶臭的集聚,定期喷洒除臭剂。厂区内道路硬化。经采取以上措施,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牛舍采用干清粪工艺,无牛舍清洗废水产生;牛尿液与粪便完全粘结混合在一起,一起运往堆粪棚储存与粪污一同处置,因此,没有流动性尿液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处理厂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机械设备进行相应的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降低机械设备噪声;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牛粪、病死牛、生活垃圾、防疫废物等。其中,项目粪污(牛粪、废弃垫料)及时外运至西乌珠穆沁****公司生产有机肥。病死牛经冷藏集装箱暂存后,由**专业收集队冷冻车收集后直接拉运至西乌珠穆****公司处理;防疫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公众参与内容的工作由建设单位完成,根据企业提供的公众参与相关资料,按照规定进行了公众参与,首次公示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7;征求意见稿公示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锡林郭勒日报以及张贴公告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2025年7月31日;第三次公示(报批前公示)于2026年2月1日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

2

锡林郭****公司**宝力格石灰岩矿100万吨/年露天开采工程

锡林郭****公司

**乌里雅斯太镇道特淖尔镇

**众成****公司

本项目为**石灰岩露天采矿工程,开采规模为10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面积为0.5415km2,由4个拐点圈定,开采深度由1028米至880米;建设一条破碎筛分生产线,年加工石灰岩100万吨,矿石运至工业场地破碎加工后外运销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矿山开采、破碎及其配套的辅助工艺。矿山服务年限为6年,一期工程3.5年,二期工程2.5年。矿山年工作270天,每天2班,每班8小时。劳动定员总数为72人。总投资为1010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29.9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5.03%。

一、一期工程:

废气治理措施:
开采粉尘

矿山开采前,对需要开采的区域进行洒水抑尘;矿石装卸过程中对矿石进行洒水喷淋,使矿石表面保持一定含水率,保证表层湿润不起尘。

本项目爆破采用乳化炸药,炸药爆破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粉尘、NOX和CO。矿山爆破前向预爆区洒水,增加表层矿石的含水量,从而降低爆破时的粉尘,爆破结束后对爆破现场采用洒水降尘措施。

原矿堆场及成平仓

项目设置原矿堆场,占地面积为2500m2,主要堆存采出的块状石灰岩,原矿堆场采用全封闭结构,且采用喷雾机洒水降尘。成品仓采用全封闭结构,设3台雾炮机对放料过程进行洒水抑尘。

破碎加工废气

原矿由铲运机给入原矿仓上料,全过程封闭,可有效降低粉尘排放量。

粗碎密闭收集、布袋除尘,收集效率97%,除尘效率99.7%,排气筒高度15m;

中碎、细碎密闭收集、布袋除尘,收集效率97%,除尘效率99.7%,排气筒高度15m;

一段筛分密闭收集、布袋除尘收集效率97%,除尘效率99.7%,排气筒高度15m;

二段筛分密闭收集、布袋除尘收集效率97%,除尘效率99.7%,排气筒高度15m;

物料传输皮带全线封闭,落料点设有封闭导料槽,并设置降尘喷淋装置。

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设置2 个灶头,灶头上方设油烟罩收集油烟,对油烟废气进行收集,油烟罩罩口投影面积大于灶头投影面积,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净化效率不低于60%。

运输扬尘

矿石外运控制装卸量、采用洒水加湿后加盖篷布运输等措施。

废水治理措施
矿坑水治理措施

一期矿坑涌水集中排至地面储水池,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由于地下水水质本身较好,涌入矿坑内主要为悬浮物的增加,采用混凝沉淀的方式处理后能够满足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水质标准要求。

(2)生产废水治理措施

生产废水包括冬季锅炉定期排污、锅炉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及洗车废水。锅炉定期排污水降****处理站处理。锅炉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用于采掘场洒水抑尘。洗车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生活污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行政办公区的生活污水经行政办公区拟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水质标准要求后,用于采掘场洒水、地面冲洗水。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剥离废石

矿山剥离废土(石)量为252 万t/a,堆存于采场西南侧外排土场。排土场总容积48.2万m3,排土场容量较小,无法完全满足本项目剥离的废石的堆存需求。剩余废石外售给东乌珠穆沁****公司(外售协议见附件)。

(2)机修废物

**设置机修车间,仅对生产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和维护,生产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和维护工作委托专业的修理机构进行,产生的机修废物包括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矿物油及废油桶等,产生量约0.26t/a,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3)除尘收集粉尘

项目破碎筛分加工过程产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除尘收集粉尘量为833.05t/a,收集后参入产品外售。

(4)废布袋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布袋每年更换一次,更换后的废布袋由厂家回收。

(5)筛分废土石

项目筛分过程产生少量废土石,产生量约为10t/a,直接拉运至排土场处置。

(6)蓄水池、沉淀池污泥

本项目蓄水池、洗车平台沉淀池池底产生污泥每年清理一次,主要成分为废水中携带的泥沙,排至排土场处置。

(7)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8)生活垃圾

本项目员工72 人,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19.44t,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工程夜间不生产,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尽可能的将主要噪声源之间留有一定的距离,避免高噪声源的噪声叠加影响;同时,将主要噪声源远离场界,尽可能的避免其对场界噪声的叠加影响;加强操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如佩戴耳塞或减少作业时间等,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2)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工业场地设备安装减震措施,厂房隔声降噪。

(3)加强爆破技术指导,提高爆破水平。做好爆破作业方案,做好爆破防护和防震工作,禁止夜间开山放炮。保证炮孔填塞长度及填塞质量;工作人员采取佩戴耳塞、耳罩等个体防护措施。

(4)爆破前应与该牧户进行协商,实施定点准时爆破,禁止在夜间、中午午休时间进行爆破作业,在牧户室内外同步监测噪声,确保噪声影响可被接受。

5、土壤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采用洒水抑尘、矿石加工工序安装布袋除尘器,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有效减少废气污染物通过沉降或降水进入土壤的量。

矿坑涌水采用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采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废水不外排。

各类固体废物合理处置。

(2)过程控制措施

对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储水池等可能产生垂直入渗的污染源进行一般防渗处理,防渗层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cm/s 和厚度1.5m 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对危废品库、机修车间等可能产生垂直入渗的污染源区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防渗层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cm/s 和厚度6.0m 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3)跟踪监测

按照监测计划进行跟踪监测。

二期工程:

二期工程帷幕注浆采用全封闭式,帷幕顶高程大于最大地下水静水位高程2m,帷幕底高程深入含水层底面以下5m。采用止水帷幕后,矿坑用水量为775.53m3/d,在坑底汇集后由潜水泵经排水管路送往地面储水池,经混凝剂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废气、噪声、固废、土壤治理措施与一期工程相同。

生态治理措施
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本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分布于**及工业场地四周,红线内草地同时也为基本草原,现状主要植被类型为典型草原-羊草+克氏针茅群落。企业须严格控制施工用地范围,在工业场地四周、运输道路两侧、矿权范围设置网围栏,防止人为活动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植被的扰动;施工场地、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采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减少对野生动物生境的干扰。

(2)表土堆场生态保护措施:

首先应对露天采场开采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度0.4m。表层土堆放处周围边界布置排水沟或防护堤,并在堆体周边用土袋围挡作临时挡护,对于堆放时间较短的表土,堆土表面采用密目网苫盖,对于堆放时间1年以上的表土则撒播草籽临时绿化。

(3)露天采场生态恢复措施:

清除边坡危岩体,削坡进行边坡整形,设计回填垫坡角度为15。对最终露天采场裸露岩石边坡进行覆盖,覆土厚度平均为40cm。采坑植被恢复为草地,植被选择披肩草、冰草、紫花苜蓿、油菜籽等混合草种。对采坑边坡进行地质灾害监测,周边设置警示牌。

(4)排土场生态恢复措施:

按照边开采边恢复,及时对排土场台阶进行整形、平整,台阶坡面角不大于15°,覆土厚度平均为40cm。排土场平台及边坡覆盖表土,播撒草籽,植被选择披肩草、冰草、紫花苜蓿、油菜籽等混合草种,最终恢复为草地。在排土场顶部平台外围设置挡水围堰,以增加平台蓄水能力以及阻止平台径流汇入边坡,防止切沟和冲沟的发生。在排土场边坡修筑排水沟,防护排土场边坡的安全。

(4)服务器满后生态恢复措施:

矿山服务期满后,拆除地表设施,对工业场地进行场地平整、覆土并及时恢复植被。排土场、露天采坑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进行生态恢复。

建设单位在委托了项目环评编制单位后于2025年8月25日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以网络形式进行了本次环评项目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05日~2025年9月19日,公示期间未接到反馈意见。

2025年9月05日建设单位以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以网络形式的形式进行了本次环评项目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同步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和现场张贴项目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接到反馈意见,无人提出反对意见,亦未有人提交公众意见表。

建设单位于2026年3月9日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25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5日-2026年3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环境局(传真)0479-****258。邮编:0260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