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小区废旧物品回收管理,保障全体业主合法权益,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的居住环境,****(以下简称“业委会”)、****公司****服务处(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就小区废旧物品回收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荣盛名邸小区废旧物品回收服务项目
2.服务地点:**市**区新桥镇莘松路1500弄荣盛名邸小区
3.服务期限: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4.招标主体:****、****公司****服务处
5.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采用市场招标价高者中标方式,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原承包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单位/个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主体资格合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单位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个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资质齐全合规:必须完整提供废旧物品回收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许可证及资质文件(含“三证”等行业必备资质),确保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履约能力达标:具备稳定的回收服务团队、规范的作业流程,能严格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文明作业、按时清运,不影响小区正常秩序与业主生活;
4.信誉良好无违规: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因违规经营被相关部门处罚的历史;
5.其他要求:承诺按招标要求足额缴纳承包管理费用,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接受业委会、物业公司及全体业主的监督。
三、招标内容与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
荣盛名邸小区全域内居民废旧物品(含可回收物、废旧家电、家具等)的上门回收、集中清运、现场管理等相关服务。
(二)核心服务要求
1.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市关于废旧物品回收、垃圾分类、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所有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自行承担因违规经营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
2.规范作业:在小区内指定区域开展回收作业,作业时间需符合小区管理规定(具体时间另行约定),不得扰民、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破坏小区公共设施与环境;
3.服务质量:建立高效的回收响应机制,及时响应业主回收需求,做到价格透明、称重准确、服务文明,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4.费用缴纳:中标后签到合同后提前足额、按时缴纳承包费用,逾期未缴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配合管理:无条件配合业委会、物业公司开展小区垃圾点位合营业、规范管理工作,接受日常监督与考核,对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落实。
四、投标文件要求标书代写
投标人需提交以下完整投标文件(一式两份,纸质版加盖公章/签字确认):标书代写
1.投标申请书(明确投标意向、服务承诺、报价金额);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废旧物品回收经营所需的全部许可证、资质文件(含“三证”等),并加盖公章/签字确认;
4.服务方案:包含作业流程、人员配置、服务承诺、应急保障等;
5.报价文件:明确承包费用报价金额、缴费周期、缴费方式;
6.信誉证明: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过往服务业绩证明(如有)。
五、招标流程安排
1.公告发布:本公告自2026年4月1日起生效,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7日);
2.投标报名:投标人需在2026年5月10日17:00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3.资格审核:业委会、物业公司对投标人资格、资质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人进入评标环节;标书代写
4.评标定标:2026年5月下旬至6月3日前完成评标,按照“价高者中标”原则,结合投标人资质、服务方案、信誉等综合评定,确定中标单位或个人;标书代写
5.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在小区公告栏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正式服务合同;
6.合同签订:中标方需在公示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与业委会、物业公司签订正式承包合同,并按约定缴纳承包管理费用。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原承包方(代安海)若在2026年5月10日前按要求补齐全部合法经营资质文件,参与本次招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中标权;
2.投标人需对所提交的全部文件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资质不全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3.业委会、物业公司拥有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标流程、要求,相关调整将另行公示;
4.中标方需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若出现违规经营、逾期缴费、服务不达标等违约行为,业委会、物业公司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解除协议,追究其造成的小区损失。
5.收取的废品回收承包管理费用作为小区公共收益或补充维修基金使用。
七、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公司****服务处
2.联系地址:**市**区新桥镇****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乐军
联系电话:021-****6786/134****9683
****
****公司****服务处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