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将**省**市**区恒福路住宅房产及商业房产面向社会公开推介,寻找投资人。
一、标的概况
| 序号 |
房屋坐落 |
证载建筑面积(㎡) |
登记时间 |
房屋结构 |
规划用途 |
| 1 |
**市**区恒福路94号905房 |
100.40 |
2013.****.13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住宅 |
| 2 |
**市**区恒福路94号906房 |
101.20 |
2013.****.13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住宅 |
| 3 |
**市**区恒福路88号二楼东14铺 |
22.67 |
2013.****.13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商业 |
二、区位优势
**市**区恒福路94号地处**核心淘金板块,区位优势突出,宜商宜居。交通便捷,紧邻恒福路、内环路等主干道,步行可达地铁5号线淘金站、6号线黄花岗站,公交站点密布,可快速通达全城及机场、火车站。配套成熟,****医院****医院,****小学等优质教育**,无缝衔接淘金商圈,餐饮、金融等服务齐全,临近麓湖公园、**山,生态宜居。作为**核心地段,周边商务氛围浓厚,跨国企业、金融机构集聚,人口结构优质,租赁需求稳定,土地**稀缺,物业保值增值能力强,同时人文底蕴深厚,辐射力强,适合办公及居住布局。
三、公告期
本推介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为 30个工作日。意向方应在公告期内与工作人员联系开展项目尽职调查,并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
四、免责说明
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推介寻找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充分了解标的资产实际状况及相关情况,自行踏勘并到有关部门咨询,项目相关交易风险由交易各方自行判断。
推介公告信息仅供各投资者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和保证,项目信息最终以投资者尽职调查后为准,委托方、****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经理 150****3172 王经理 177****7552
联系地址:**市**区**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9楼
****集团网站:www.****.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
2026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