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兴业大道16号房地产(含土地、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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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大道16号房地产(含土地、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1,450.00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交易机构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026-04-02
2026-04-30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省**市**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大道16号房地产(含土地、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浙(2020)**不动产权第****925号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土地性质 出让 房屋性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房屋规划用途 非住宅
实际用途 房屋坐落 **省**市**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大道16号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5052.93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房屋总层数
户型(室) 户型(厅)
户型(卫) 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 拟售价格(万元)
使用期限说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06年9月11日起至2056年9月10日止 不动产分类
房屋装饰情况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 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 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 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 自用中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土地(使用权) 坐落位置 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大道16号 土地证号 浙(2020)**不动产权第****925号
土地面积 13575.00平方米 类型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用途 工业用地 使用期限
使用现状 权利性质
其他披露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本次信息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转让标的房产目前状态为自用中。本次转让标的中仅包含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不含机器设备。转让方拟于本次房屋转让合同签订后60天内搬空机器设备。 5.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次转让标的参见附件《资产清单》,转让方对无权证部分资产能否办理不动产权证不承担担保责任,意向方需自行咨询相关部门,无权证部分资产权证办理及税费承担均与转让方、浙交所及浙交汇平台无涉。 6.意向方应自行了解并符合国家出台的购房各项新政及细则,符合不动产所在地房屋购置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责任自负。 7.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 8.本次转让标的未设置独立的大门,目前大门位于****及**省农科院的土地上。本次转让标的中,部分资产安****学院所涉土地之上(具体详见“其他重大事项揭示”第11条)。****学院就“**市**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大道16号房地产转让项目”亦通过“浙交汇”平台挂牌转让,若最终受让方非本项目受让方,则受让方须自行与前述房地产项目的最终受让方或相关权利人协商解决该等资产的后续处置事宜,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责任及费用均由受让方独立承担,受让方不得以资产安装于第三方土地、无法分离或无法协商等任何理由,向转让方、浙交所及“浙交汇”平台主张任何权利或提出任何抗辩。 9.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转让方确认的实地勘察证明。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王经理137****5310。 10.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11.其他重大事项揭示摘自评估报告,详见附件《其他重大事项揭示》。标书代写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 **省**市**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大道16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553985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1,450.00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按公告约定的受让方保证金处置方式处置,交易合同签订后,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 2.受让方应承诺在房产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房屋转让合同》在内的相关文本。 3.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产权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购房增值税发票,有关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6.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7.转让方在收到浙交所转付的全部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在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房产钥匙交付受让方。双方查验转让标的后,以转让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受让方并签署《房屋交接单》后作为本次转让标的转移占有的标志。本次转让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8.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燃气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9.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10.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如遇房产内有杂物、有渗水或墙面剥落、上下水管道渗漏、损坏以及门、锁损坏等情况,受让方在成交后应自行负责清理、修理和更换,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1.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435.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线上;
处置方式 1.受让方被确定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其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受让方被确定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不计息)。交易合同签订后,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 2.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应当退还受让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浙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浙交所无涉。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 展示时间:信息披露期间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37****5310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房屋转让合同(样稿)》.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x《授权委托书》.doc《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标的清单.docx附件:《其他重大事项揭示》.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
材料附件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朱女士 电话 400-****-3939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上****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com
转让方 联系人 王经理 电话 137****5310
传真 邮箱 ****@qq.com
地址 **省**市**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大道16号 网址
附件(9)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01
招标公告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兴业大道16号房地产(含土地、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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