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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00MA76PR283P | 建设单位法人:艾进才 |
| 金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自治区****区 |
| **市**区南苑西路三合家园北门B9号营业房 |
| “宁湘直流”****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二期200万千瓦)重新报批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治区**市**区 迎水桥镇境内 |
| 经度:104.****43611 纬度: 37.****3388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19 |
| 卫环**区 分局函〔2024〕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74475.46 |
| 6595.9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00MA76PR283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擎诚****公司 |
| ****0100MA7CQD7M2A | 验收监测单位:**海阔****公司 |
| ****0100MA7FAGP940 | 竣工时间:2025-10-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3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第三方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总装机容量为200万千瓦,年均上网发电量395883.7万kWh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总装机容量为200万千瓦,年均上网发电量394637.5万kWh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太阳光-光伏组件直流电汇流箱-组串逆变器-箱式变压器-35kV集装箱-330kV主变压器35kV母线侧 | 实际建设情况:太阳光-光伏组件直流电汇流箱-组串逆变器-箱式变压器-35kV集装箱-330kV主变压器35kV母线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出入车辆清洗、定期酒水等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酒水抑尘;施工营地设防渗旱厕,粪污定期清掏外运处置。运营期光伏板清洗废水流至光伏板下自然蒸发。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布局,通过降噪减振等措施,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光伏区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建筑垃圾及时收集清运至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经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后,依托龙源二期200万千瓦光伏项目各片区配套的330****电站内危废舱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贮存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废旧电池板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设施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光伏电站退役后地上光伏组件及PHC预制管桩、箱式变压器、逆变器、电线电缆等将分批拆除、分类收集,由专业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置,不在项目区内贮存;成品钢事故油池严格按照士壤及地下水重点污染防治区要求建设,光伏电站退役后分批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分批转运处置。 (五)环境管理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 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活动管理,合理规划施工道路路径,减少扰动地表的面积和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合理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对开挖土方及时回填并进行生态恢复。施工期加强水土流失防治,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区域及扰动区域进行清理、平整、恢复植被。光伏电站退役后拆除地表所有建筑物,清理场地进行迹地恢复和场地平整,进行生态治理和恢复。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岗位责任制,制定企业环境保护计划,加强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防渗要求做好事故油池的防渗工作,落实环保措施,保护项目区域生态环境。营运期按照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环境监测。 | 实际建设情况:1、声环境 本项目箱逆变器等产噪设备采取设备基础固定、安装减振垫等降噪措施。根据**海阔****公司出具的《“宁湘直流”****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二期200万千瓦)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环检(委)字【2026】第081号)的检测结果:****电站厂界环境噪声昼间为:36~38dB(A),夜间为:32~3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1类标准要求要求。 3、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光伏电池组件清洗废水,项目光伏组件清洁委托****采用无人机清洁。****电站试运行时间较短,暂未对光伏板进行清洗。清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全部自然蒸发。运营期依托项目区配套330kV升压站内生活与污水处理设施(属于同一法人单位)。验收调查未发现项目现场存在污染废水外排现象。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电站,生活设施及垃圾处理设施均依托项目区配套330kV升压站及垃圾收集设施(与本项目为同一法人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报废光伏电池板和危险废物箱变事故及检修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项目自投运以来尚未产生报废光伏电池板及危险废物等,达到检修年限的变压器提前三个月与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置协议。 (1)一般固体废物 光伏电站产生的报废电池板为单晶硅材质,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本项目自投运以来暂未产生报废电池板,光伏电池板报废后由生产厂家回收,站内不贮存。 (2)危险废物 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为箱式变压器事故或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及废油桶,本项目自投运以来暂未产生危险废物,达到检修年限的变压器提前三个月与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协议。 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均属于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废物类别及代码为HW08/900-249-08、废变压器油废物类别及代码为HW08/ 900-220-08。若发生泄漏或检修事故,变压器油经箱变下方事故油坑收集后,由排油管进入事故油池,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废滑润油产生后经专用密闭油桶盛装后与废油桶暂存于依托的各片区配套330kV变电站内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转运和处置(其中北区产生的危废依托项目北区配套孟家湾330kV变电站内危废间暂存,南1区产生的危废依托项目南1区配套**330kV变电站内危废间暂存;南2区产生的危废依托项目南2区配套甘塘330kV变电站内危废间暂存)。 5、生态环境 本项目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生态治理措施,采取了工程措施和植被措施相结合的生态治理措施对项目光伏场区及临时施工区域土地进行了整治,并采取了草方格沙障、生物结皮、撒播种草措施进行了生态治理,已通过水土保持验收,达到了生态治理的预期效果,植被恢复较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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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箱逆变器等产噪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1类标准 | 采取设备基础固定、安装减振垫等降噪措施 | 监测 |
| 1 | 运营期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经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后,依托龙源二期200万千瓦光伏项目各片区配套的330****电站内危废舱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贮存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废旧电池板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设施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光伏电站退役后地上光伏组件及PHC预制管桩、箱式变压器、逆变器、电线电缆等将分批拆除、分类收集,由专业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置,不在项目区内贮存;成品钢事故油池严格按照士壤及地下水重点污染防治区要求建设,光伏电站退役后分批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分批转运处置。 | 验收期间暂未产生,若产生后,废变压器油经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后,依托龙源二期200万千瓦光伏项目各片区配套的330****电站内危废舱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贮存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废旧电池板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设施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成品钢事故油池严格按照士壤及地下水重点污染防治区要求建设。 |
| 1 | 施工期加强水土流失防治,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区域及扰动区域进行清理、平整、恢复植被。 | 项目实际施工道路碎石硬化面积200800m2,基层采用400mm厚粉煤灰+碎石(砂砾)、面层采用300mm厚砂夹石硬化。逆变器及箱式变压器下方铺设砂砾石4189m3,施工营地地面铺设碎石硬化。项目用地全部为临时租用地,共完成场地平整1211.14hm2(除项目建构筑物、道路占地外),草方格固沙1692.45hm2(除项目建构筑物、道路占地外),生物结皮1164.65hm2(除项目建构筑物、道路占地外),植草面积1692.45hm2(除项目建构筑物、道路占地外撒播蒙古冰草、沙蒿、沙米、沙打旺、木地肤),建设植被保护围挡520km、现有植被平茬1366.35hm2,沿宁蒙边界设置高立式沙障15km。 |
| 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依托各片区配套330kV变电站内危废间暂存(与本项目同时验收,满足项目危废暂存需求),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其中北区产生的危废依托项目北区配套孟家湾330kV变电站内危废间暂存,南1区产生的危废依托项目南1区配套**330kV变电站内危废间暂存;南2区产生的危废依托项目南2区配套甘塘330kV变电站内危废间暂存。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依托各片区配套330kV变电站内危废间暂存(与本项目同时验收,满足项目危废暂存需求),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其中北区产生的危废依托项目北区配套孟家湾330kV变电站内危废间暂存,南1区产生的危废依托项目南1区配套**330kV变电站内危废间暂存;南2区产生的危废依托项目南2区配套甘塘330kV变电站内危废间暂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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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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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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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期加强水土流失防治,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区域及扰动区域进行清理、平整、恢复植被。光伏电站退役后拆除地表所有建筑物,清理场地进行迹地恢复和场地平整,进行生态治理和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施工期对项目区油蒿群落等植被覆盖度较高区域进行了围合保护,建设植被保护围挡520km、沿宁蒙边界设置高立式沙障15km。施工结束后临建设施已全部拆除,临时用地已清理、平整,完成场地平整1211.14hm2(除项目建构筑物、道路占地外),草方格固沙1692.45hm2(除项目建构筑物、道路占地外),生物结皮1164.65 hm2(除项目建构筑物、道路占地外)撒播植草面积1692.45hm2(除项目建构筑物、道路占地外)恢复效果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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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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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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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