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仙**岸民生摊点(试点)集中招商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抚仙**岸景区经营秩序,丰富旅游消费场景,带动群众就业增收,营造整洁有序、便民**的旅游环境,现对景区内规划设立的民生摊点(试点)面向社会公开招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摊位基本情况
1.位置:****停车场
2.面积:桁架摊位(2-16号、18-30号)每个摊位占地9㎡。1号、17号为移动售卖车摊位,1号摊位占地17㎡,17号摊位占地15㎡。
3.经营范围:严禁经营《抚仙湖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禁止的各类业态,推荐经营业态为日用百货、服饰、冷饮、玩具、文创商品、零食饮料、鲜果类等。
二、经营要求
1.严格遵守《抚仙湖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及相关管理规定,严禁销售、现场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风险或易造成环境污染的食品。
2.需在租赁摊位区域内规范经营,不得擅自扩大经营面积或变更经营范围。
3.需在核准经营范围内依法经营,且仅限本人经营,不得转租、转包、转让、分租或者自行改变承租用途,否则招租人有权收回租赁摊位。
4.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诚信经营,爱护卫生,保持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并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应的经营执照、许可证。
5.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要求,经营安全责任由承租人负责。
6.遵守招租人的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摊位的结构,如需装饰,装饰前承租人须将方案交由招租人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违反者招租人有权收回摊位另行招租。
7.经营项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安全生产及环保要求,不得经营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项目,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改租赁用途。
8.如遇政府有规划或征收等政策调整,出租人提前15天告知承租人,承租人应收到通知后5日内及时腾退,出租人按照当年交易金额剩余使用时间向承租人退还相应租金。
9.租赁期间,承租人经营所产生的水电费、排污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卫生费等相关费用,均按出租人公示价格为准。
10.承租人若有水电安装需求,须提前上报出租人后由出租人统一安排接通,相关耗材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严禁乱拉乱接水电,严禁到公共区域洗手池处私自取、用水。
三、竞租相关信息
1.经营期限:2个月。若租赁期内,因政府部门政策变化无法继续出租的,则由出租人书面通知承租人终止合同履行,租金按照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后退还,除此外出租人不承担任何其他补偿、赔偿责任。
2.竞租方式:公开竞租、价高者得。
3.竞租底价:桁架摊位:6000 元 / 个,移动售卖车:12000元/个,每台移动售卖车附带一个桁架摊位。
4.竞租规则及保证金缴纳:
本次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加价幅度为200元/次,可跳跃加价,但跳价幅度必须为加价幅度的整倍数。竞租人在参与竞租时需缴纳竞租保证金3000元(现场缴纳现金)方可参与竞价,未中标者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者竞租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且无违约或欠费情况,出租人不计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竞租过程中,经认定存在恶意竞租、串通报价、扰乱竞价秩序等违规行为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经公开竞租,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若产生一个符合资格条件且不低于竞租底价的意向承租方,按起租价获得承租资格;若产生两个(含两个)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以起租价作为起始竞租价,最高竞租价者获得承租资格。报价低于起租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名条件
1.竞租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2.竞租人近3年内无经营不良信誉记录(包括拖欠房租、擅自改变承租经营项目等违约行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承租人自行作出书面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五、租金收取办法
先付后用,承租人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六、招租流程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公告发布渠道:**市文化旅游****公司官方公众号、视频号及景区公示牌等渠道。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4.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七、报名事宜
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8日18:00截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时间: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4.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市规划馆斜对面办公楼二楼
杨老师 181****2225
罗老师 130****7165
八、其他说明
1.竞租人是自然人的,必须带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公司、组织、或社会团体的,参加人必须带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及上述证照复印件两份。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代理人必须带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资料。
2.本次招租其他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市文化旅游****公司****所有。
**市文化旅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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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