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公告标的照片、清单仅供参考,资产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中心提交受让申****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申请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须****中心,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中心指定账户,支付拆除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受让履约承诺书》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及交易凭证,并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交易双方需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书》次日起1个月内完成标的交接工作。交接包括标的拆除、装车、运输、清理现场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 5、资产均按现状转让,参照评估报告资产明细表交付。委托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标的数量、重量、长度、型号等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受让方受让标的后不得以数量不够、重量不足,长度不够,型号不对等为由要求调整价格,拒绝履行后续受让义务。转、受让双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资产数量等关键信息。 6、本次转让标的目前状态为未拆除,受让方受让后须自行拆除,拆除相关费用及安全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最终受让方须具有或聘请有相关拆除资质机构拆除标的物。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相关安全拆除责任书后,受让方可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拆除施工,按公告约定期限内完成交接,并承担该过程中的拆除、保管、搬运、垃圾清理等工作和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相关安全等一切责任。受让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制定相关方案、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拆除作业,同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及检查。如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一切安全、环保事故及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根据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经济赔偿。 7、拆除保证金:待设备安全拆除、搬运、交接并清场完毕(清场完毕****设备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全部垃圾等)后,经转让方现场验收合格,且受让方无其他违约行为,转让方将拆除保证金无息原渠道退还受让方。 8、标的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自标的交付之日起,标的物所有权转让至最终受让方,同时标的物毁损灭失等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最终受让方逾期不提货的,标的物保管、提存等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9、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