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企业形象、宣传产品和印刷品类设计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1、首次公告日期:
2、项目名称:****2026年企业形象、宣传产品和印刷品类设计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
4、变更事项及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原要求:
3.5.2投标人须提供广告制作设备清单、2021年以来的购买合同(或发票)等,能够证明投标人具有独立完成广告设计、制作、安装能力(广告制作设备至少须包含写真机、自动巡边切割机、卷采集、全自动巡边雕刻机)。
修订为:
3.5.2投标人须提供广告制作设备清单、2021年以来的购买合同(或发票)等,能够证明投标人具有独立完成广告设计、制作、安装能力(广告制作设备至少须包含写真机、自动巡边切割机、卷裁机、全自动巡边雕刻机)。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中的“5.设计效果图30%”的原要求:
(1)投标人按照长10米,高2.5米,宽3.5米设计一套有铁路工程建设工作特色的行政文化与党建文化,符合功能定位,方案包括策划文案、平面设计图、三维效果图等,效果图应美观**、效果精致。
(2)提供曾****工作室、场所打造设计效果图(需提供四份上效果以上)。优:30-28分;一般26-20分;差:1-8分。
修订为:
(1)投标人按照长10米,高2.5米设计一套有铁路工程建设工作特色的行政文化与党建文化,符合功能定位,方案包括策划文案、平面设计图、三维效果图等,效果图应美观**、效果精致。
(2)提供曾****工作室、场所打造设计效果图(需提供四份及以上效果图)。优:30-28分;一般26-20分;差:1-8分。
5、联系方式
代理中心 名称:******公司
地址:**市**区驷马桥路2****中心2楼本项目开标室标书代写
代理中心:杨远维 136****6264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