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哈伊高铁**日月峡站连接线工程等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15日。
电话:0451-****3060 传真:0451-****3060
通讯地址:**省****岗区海星街3****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150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拟批复 意见 |
| 1 | 哈伊高铁**日月峡站连接线工程 | **省**市**县 | **** | **东隆****公司 | 该项目属**工程,位于**省**市**县,起自日月峡高铁站房建设项目实施范围边缘外(以铁路与地方工程界面为界),向东布线转而向南,****服务区东北侧跨越鹤哈高速及其匝道、省道S207伊牡公路,向西利用村道C503,止于与省道S207伊牡公路K74+556交叉处。路线全长2.153公里,其中建设里程1.926公里,完全利用段长0.227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双向两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12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设置小桥34.06米/1座,涵洞7道(**6道,完全利用1道),分离立交桥112.14米/1座,平面交叉2处(**1处,完全利用1处),停车区1处。****社区房屋。本工程不设置拌和站、桥梁预制场等临时工程,不设置取、弃土场。本工程新增永久占地5.7479公顷,占地类型为林地、耕地、交通运输用地。 |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标明施工活动区,严禁越界施工。表土堆场设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并采用围挡、苫盖等防治措施。做好生态保护的宣传和监督工作,禁止猎捕野生动物,规范施工作业时间和方式,避开4月—5月野生动物迁徙期和繁殖期,避免夜间施工对野生动物正常栖息造成影响。施工前开展植物详细调查,针对发现的水曲柳、黄檗、紫椴等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对占地区域内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优先选择避让,无法避让的实施移栽或异地播种繁殖。 本工程位于**日月峡国家森林公园的一般游憩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内,项目建设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策要求,并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开工建设。结合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和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敏感区的保护。 (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黑土地保护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好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节约、集约使用黑土地,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剥离表土,集中堆存至表土临时堆场;表土剥离、运输、存储过程中,应采取水土保持和扬尘防治措施、必要的工程防护和保育措施,做好表土保护;****政府统筹利用。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优化施工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临近森工哨所路段安装移动声屏障,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要求。运营期,公路设置禁鸣标志,采取措施后声环境质量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驻地生活污水****林场污水处理站处理。 (五)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运输车辆密闭或遮盖,临近保护目标路段设置隔尘挡板,强化洒水降尘措施,施工场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运营期,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定期清运;沉淀池废渣干化后用于路基回填;弃方拉****林业局****公司综合利用。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公路设置警示牌,桥涵路段内侧设置防撞护栏。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道路运输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地方相关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有 | 无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