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0吨/年肌氨酸钠生产项目(重新报批)

审批
山东-东营-东营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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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500MA3RW3X422宋立东
宋立东****开发区
**省东****开发区广利化工产业园**江路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15000吨/年肌氨酸钠生产项目(重新报批)****
2021版本:23_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农药制造263;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合成材料制造265;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267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开发区 广利化工产业园**江路1号
经度:118.86692 纬度: 37.42459****开发区审批服务部
2025-11-05
东开管环审〔2025〕91号****0500MA3RW3X422001V
2026-01-22100
25****
****0500MA3RW3X422******公司
****0500MAC3451P8W****公司
****0703MACFMBAG792025-12-20
2026-01-232026-04-22
2026-02-112026-03-16
https://www.****.com/content/98212.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建改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5000t/a15000t/a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肌氨酸钠整个生产过程分为:成盐、缩合、脱胺、脱水四个工序。均为间断反应,脱胺、脱水主要为使用工艺母液**化利用项目的氨回收单元使用脱胺塔和胺回收装置脱胺,脱胺完成液再去三效蒸发装置脱水、再经过离心除盐得到产品肌氨酸钠溶液,脱水蒸出的水再经过蒸水釜蒸出一甲胺后回用。肌氨酸钠整个生产过程分为:成盐、缩合、脱胺、脱水四个工序。均为间断反应,脱胺、脱水主要为使用工艺母液**化利用项目的氨回收单元使用脱胺塔和胺回收装置脱胺,脱胺完成液再去三效蒸发装置脱水、再经过离心除盐得到产品肌氨酸钠溶液,脱水蒸出的水再经过蒸水釜蒸出一甲胺后回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运营期全厂共设置3根排气筒。缩合废气、三效蒸发废气及缩合液周转罐、粗品罐、一甲胺回收罐、脱胺完成液储罐、淡水罐、一甲胺配制罐、一甲胺储罐废气经“一级降膜吸收器”处理,胺回收废气、蒸水废气经“二级降膜吸收器”处理,处理后废气汇合成盐废气、成盐完成液暂存罐废气,再经“三级水洗”处理,最终通过1根27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VOCs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氯乙酸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标准限值要求,氯化氢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中VOCs、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达到《****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全厂共设置3根排气筒。缩合废气、三效蒸发废气及缩合液周转罐、粗品罐、一甲胺回收罐、脱胺完成液储罐、淡水罐、一甲胺配制罐、一甲胺储罐废气经“一级降膜吸收器”处理,胺回收废气、蒸水废气经“二级降膜吸收器”处理,处理后废气汇合成盐废气、成盐完成液暂存罐废气,再经“三级水洗”处理,最终通过1根27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VOCs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氯乙酸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标准限值要求,氯化氢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中VOCs、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达到《****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标准限值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蒸胺脱水工艺依托现有氨回收装置,改造脱胺塔以满足蒸胺要求,主要工艺为蒸胺、脱水,主要装置为脱胺塔1台,胺回收装置1台,三效蒸发装置1套,蒸水釜1套蒸胺脱水工艺依托现有氨回收装置,改造脱胺塔以满足蒸胺要求,主要工艺为蒸胺、脱水,主要装置为脱胺塔1台,胺回收装置1台,三效蒸发装置1套,蒸水釜1套
(1)为了保证脱氨塔稳定进料,粗品罐改名为缩合液罐(固定顶),数量由1台改为2台,新增1台50m3的液碱罐(固定顶),新增储罐均为利旧厂区原有储罐;(2)立式无油真空泵、消泡机组、晶体离心机、胺废水泵、冷凝器、洗胺净化器、冷水机组及胺装车泵等设备未建设。根据验收检测结果核算,VOCs排放量未增加,产能、处置能力未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1.5753 0 0 0 1.575 1.575
0 3.151 4.452 0 0 3.151 3.151
0 0.069 0.779 0 0 0.069 0.069
0 0 0 0 0 0 0
0 0 1.558 0 0 0 0
0 10000 0 0 0 10000 1000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1.145 9.527 0 0 1.145 1.145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处理站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处理站 厂区污水总排口出水检测指标中总氰化物、挥发酚、硫化物、钒、铜、锌未检出,pH值最大日均值为7.13,动植物油类最大日均值为0.17mg/L,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值为8.75mg/L,可吸附有机卤素最大日均值为144.5μg/L,总有机碳最大日均值为4.3mg/L,总氮最大日均值为1.87mg/L,总磷最大日均值为0.11mg/L,悬浮物最大日均值为6.00mg/L,氟化物最大日均值为0.66mg/L,氨氮最大日均值为0.09mg/L,溶解性总固体最大日均值为2207.50mg/L,生化需氧量最大日均值为1.75mg/L,石油类最大日均值为0.23mg/L,硫酸盐最大日均值为576mg/L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产废气处理设施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三级水洗吸收装置 氯乙酸未检出,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3.4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67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限值及表2限值(VOCs:60mg/m3,3.0kg/h;氯乙酸:20mg/m3);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3.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6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100mg/m3,1.11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478,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臭气浓度:6000(无量纲))。
2 生产废气处理设施2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3.8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2kg/h
3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 《****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 依托现有 氨最大排放浓度为1.4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79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11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61kg/h,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3.3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8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416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防治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了隔音降噪、基础减振等措施 厂界东、西、南、北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51.1~52.7dB(A),夜间噪声值在43.2~44.4dB(A)之间均低于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应按照《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地下水环境管理。 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化验室废物、废滤布、污水站污泥及含油手套、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 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进行设置,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化验室废物、废滤布、污水站污泥及含油手套、抹布等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进行设置,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装置区设置工业监控系统及火灾报警系统,及时发现事故,并启动应急处理措施。依托现有1161立方米事故水池1座,完善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确保实现自流。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装置区设置工业监控系统及火灾报警系统,及时发现事故,并启动应急处理措施。依托现有1161立方米事故水池1座,完善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确保实现自流。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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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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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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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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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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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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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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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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