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用耗材(含试剂)
项目遴选供应商的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医用耗材(含试剂)项目遴选供应商
(二)采购内容:医用耗材遴选目录、试剂遴选目录的基本配置需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三)采购数量:一批
(四)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首年服务期满后,经医院考核合格且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五)采购方法:比选(参考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许可资质: 须具备由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注: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54号免于经营备案、无需办理许可或已实行“多证合一”的除外,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或销售)范围。)
(二)平台资质:必须具有**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简称招采子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提供证明材料或截图),挂网产品要求能在该系统采购。
(三)信用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合法经营:供应商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
(五)产品质量:所供医用耗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无不良记录。
(六)追溯管理:配送企业须严格执行追溯码管理制度。
(七)回避原则: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的配送企业,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八)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报名及材料提交要求
参选企业需将响应文件资料要求(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按照内容制作目录),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标书代写
(一)医用耗材供应企业遴选申请材料
1.医用耗材供应企业遴选申请表(附件3)。
2.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服务平台(包括国家集采平台、**招采子系统平台及各省联盟集采平台)资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截图(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资质资料(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标书代写
1.报价表:格式见附件4、附件5.
2.证照: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许可证副本或者备案凭证复印件。
3.授权书:配送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一级代理商授权书复印件。
4.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信用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
6.服务方案:配送服务方案(含响应时效、仓储能力、退换货流程、应急预案等)及配送承诺书(必须包括产品质量与安全、配送及时性与准确性、售后服务保证等)。
(三)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资质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3.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含产品技术要求、说明书或产品描述)。
4.响应文件封装要求(需提交以下材料):标书代写
4.1响应文件需统一装订成册,并严格按以下要求密封提标书代写
4.2封面标注:须清晰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
4.3密封盖章:将装订成册的文件密封于包装袋(或文件盒)内,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
4.4份数要求:提交资料份数为一正二副,共计三份。
4.5凡未按要求密封、未在封口处盖章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我院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处理。标书代写
四、响应文件递交信息标书代写
(一)递交时间: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9日(共五个工作日)早上8:0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递交地点: **县**街道城湖路316号,********办公室。
(三)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本项目不接受邮寄)。
(四)文件处理:响应文件需密封处理且加盖红色公章。标书代写
五、评审安排(响应人无需到场)
(一)评审时间:院内自行安排。
(二)评审地点:****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服务均能满足遴选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综合评分法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议价安排
我院将与成交的供应商进行院内议价谈判。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八、结果公示
采购结束后,采购结果在院内办公楼六楼公示栏、医院微信订阅号公布。
九、其他事项
异议处理: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供正****办公室或电话咨询,联系方式(限于工作日上班时间提交、询问):
采购办公室:0775-****870
纪检监察室:077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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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