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市**区****公司****集团,拟通过混改****公司**,采用出资新设方式,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共同组建******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方,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积极参加。
一、出资比例
被征****公司46%的股权(其中农商产投持股34%,****集团持股20%),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完成后30日内以货币形式全部出资到位。公司为独立法人单位,不承担或涉及任何股东单位债务或权益。
二、业务范围
合资公司业务范围覆盖全产业链运营。上游环节,公司依托****政府间的顶层联系,以及浙贝母在奉的种植经验,确定以种植浙贝母种源为基础;中游聚焦浙贝母种植的品质与产量,通****协会、****公司)的**,推动浙贝母种植质量和产量的提升,并形成订单销售模式。下游则构建**特色的浙贝母规模化种植体系,积极培育优秀的种植团队。此外,****政府近年来的中草药布局,积极构建“种源繁育—品质监测—订单销售”一体化的中药材产业生态,为进一步拓宽国有企业的产业路径,促进扶农助农兴农,实现共同**的社会责任。
三、公告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4月7日下午17:00止。(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
四 、**方需具备的条件
合资公司拟采用综合评议的遴选方式选定一家意向**方****公司。
1.运营能力要求
(1)**首年需完成500亩以上规模所需的浙贝母种贝(优先选用“浙贝母1号”)供应能力,纯利润不低于6%****政府补贴、捐赠、财政补助等非经营性收入);生产成本控制在8000元/亩内,包括但不限于用工、土整、肥药、租地等种植成本,超过部分在年度分配给**方的利润中予以扣除。
(2)能够承担1000亩及以上的浙贝母种植管理任务,确保亩产达到种苗播种量的2倍以上,并具备应对病虫害、自然灾害等风险的管理能力。
(3)具备满足浙贝母越夏休眠、种苗加工、防虫防腐等规模化仓储及物流能力,储存费用控制在2元/斤内,包括但不限于农药、运输费、场地租赁等费用,超过部分在年度分配给**方的利润中予以扣除。
2.法人资格要求
(1)注册满1年及以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浙贝母或中草药“种植”“销售”“初加工”等三类核心业务;
(2)实缴注册资本须≥500万元人民币,且实缴时间需早于招募公告发布时间;报****事务所出具的《实缴资本验资报告》(报告需明确标注实缴时间,出具时间不晚于报名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3)除实缴注册资金外,需另有300万元以上(含)人民币作为信用支持款无息存放于农商产投,****公司清算完成后剩余款项自动退回(或经过3年共同**后,经营业绩每年超预期6%纯利润率可协商后退回)。
3.商业信誉要求
(1)意向**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成立以来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自成立以来,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4.财务状况要求
意向**方的财务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其他要求
意向**方股权清晰,意向**方或其控股股东均不属于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不通过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投资。
五、意向**方需提交的申请资料(一式五份)
1.本公告第四条所述的证明材料(打印件或者复印件)。
2.“综合评议标准”所述的评审内容对应的响应文件、资料(打印件或者复印件)。
3.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报名单位在职职工,需提交被授权代理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备注 :
(1)意向**方提交纸质材料时,将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在一个文件袋 (或者包装内)里提交,封口处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申请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9日(公告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地点:**市**区岳林街道**北路298****集团大楼511室。加急标书代写
6.遴选评比方式
征集人根据提交的申请情况择期组织评比(非公开)。按“综合评议标准”评比后得分最高的意向****公司的计划**对象,设置90分为及格线。
7.其他
征集人将在对计划**对象进行尽职调查及进一步磋商后,签订正式投资**协议。
征集人根据尽职调查及进一步磋商结果,不保证计划**对象为最终**主体,该风险由意向**方自行承担,且征集人不承担任何补偿。
六、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邬杨弋
电话:0574-****1681
截止时间:2026年4月9日(公告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加急标书代写
附件1:综合评议标准 附件1.docx
附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2.docx
附件3:承诺书 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