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带设计方案出让(广东华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审批
广东-湛江-雷州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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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 **市
项目名称: 工业用地-带设计方案出让(****)
项目位置: **奋勇高新区十五队
供应面积(公顷): 0.197858 存量面积(公顷): 0.000004
土地用途: V3-100102 供地方式: 挂牌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 50 行业分类: 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土地级别: 八级 成交价格(万元): 48.000000
分期支付约定
支付期号 约定支付日期 约定支付金额(万元) 备注
其它事项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竞买保证金。 2.交款方式: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交地时间和方式:成交之日起40日内按现状交地。****管理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管理中心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管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交地时间从约定的交地时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期开工建设但不超过一年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未竣工计容建筑面积对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1‰的违约金。 5.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认定标准以自然**部门规划核实全部通过为准。 6.本宗地为“带设计方案出让”,具****区管委会提供。土地竞得人须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书。有关产业、环保、规划要求,供地后由所在地相关部门跟踪落实。 7.******厅文件(粤自然资规字〔2024〕4号)规定,非经营性用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其他经营性用地改变为商服或商品住房用地的,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后重新依法供应。 8.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执行。 9.该宗土地出让方应缴交的印花****区管委会负担。
土地使用权人: ****
约定容积率:
下限: 0.800 上限:
约定交地时间: 2026-04-29
约定开工时间: 2027-04-28 约定竣工时间: 2030-04-27
实际开工时间: 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 **** 合同签订日期: 2026-03-3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