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海县三鼎塑料制品厂扩建项目

审批
新疆-阿勒泰地区-福海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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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环境局关于**** 扩等2个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引号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告
文 号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6-03-30 分类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内容概述
****环境局关于**** 扩等2个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30日-4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6-****344****服务大厅)

通讯地址:****区**路33****环境局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扩建项目

项目位于**县324省道176km以南,**县喀拉玛盖乡喀尔乌提克勒村以西,项目东侧约40m为324省道、约210m为喀尔乌提克勒村居民(3户),北侧为空地,西侧约90m为农田,南侧约170m为耕地、约260m为居民。中心地理坐标:N46°42′54.322″,E87°43'42.508″。

****

**润泽****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为依托厂区已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486.09m2)扩建2条造粒生产线。储运工程为**原料堆棚一座,占地面积600m2;配套建设沉淀池2座(每座沉淀池容积约为40m3)、**池1座(容积约为100m3)、事故水池1座(容积为120m3)、一般固废暂存区1处(面积20m2)等相关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办公生活区、供(排)水、供电及危废贮存点等公用工程均依托原有设施,生活区供暖依托已建电采暖。项目扩建完成后,年生产聚乙烯再生颗粒5000吨(500t自用,4500t外售)。

扩建项目占地面积为0.0011km2,均在原厂区内,无新增占地。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占总投资的26.7%。

建设性质为扩建。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前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合理规划施工区域,严禁随意扩大扰动范围,严格控制施工人员、施工机械的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严禁在大风、大雨天气下施工;缩小施工作业面、减少扰动面积;施工季节尽量避开农作物的生长和收获期,减少农业当季损失;施工过程中及时清理施工废料,平整场地,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措施。施工结束后,施工道路进行土地平整、植被恢复,同时加强厂区绿化。

(二)落实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机械设备和车辆的清洗废水经临时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或场地抑尘,不外排。项目区不设食宿,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已建防渗化粪池。运营期原料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汇入**池回用,冷却水全部进入循环冷却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原料破碎、清洗废水均排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破碎、清洗工段,不外排;生产季结束后,废水用于厂区抑尘及绿化。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防渗化粪池,定期委托****处理厂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厂区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贮存点,危险废物贮存点地面和墙裙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建设,必须做好防渗措施,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 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防渗区为化粪池、污水管网,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一般防渗,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 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简单防渗区为生产车间、办公生活区、原料堆场,采用水泥硬化进行简单防渗。定期开展防渗设施检查,加强设备、管道等维护检查,避免“跑、冒、滴、漏”现象发生,防止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防尘措施。大风天气禁止施工,施工中使用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应采取密闭存储、并设置围挡或围墙、采用防尘布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在项目区主次干道边界应设置高度2.5~3.0m的围挡;原料堆棚建设、设备安装过程中,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建材装卸密闭操作,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或加用苫布遮盖,运输车辆限载、限高,避免物料洒落;运输道路定期清扫、洒水降尘。选用尾气排放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施工期粉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造粒熔融工段采用密闭式生产设备,每条生产线模具口上方设置负压密闭式集气罩,有机废气经负压密闭集气罩收集,通过催化燃烧一体化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原料破碎采用湿式破碎+喷淋降尘工艺;原料堆棚半封闭,并定期洒水;废塑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生产车间加装换气扇,加强车间通风、优化生产工艺。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须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施工设备同时施工,禁止夜间(22:00~08:00)施工作业;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施工期厂界噪声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关标准。运行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将地面强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置在厂区中间;风机进、出风口加装阻抗复合式消声器,采用基础减振、管道选用弹性软连接;泵类设备进行半地下布置或者布置在专用泵房内,严禁露天放置,进出口接管采用挠性连接和弹性连接,减少噪声传递;泵机组采用金属弹簧、橡胶减振器等隔振、减振处理;泵房可做吸声、隔声处理;泵机组和电机处可设隔声罩。污泥脱水机室内布置,需对其基础进行隔振、减振处理。厂区周边种植绿化带强化吸声减噪;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砖石、水泥凝结废渣、废弃铁质及木质建材等建筑垃圾尽量就地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同时规范运输,不得随路洒落,不能随意倾倒堆放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处置。运营期沉淀池污泥自然干化后,****填埋场入场要求后(小于60%),****填埋场;堆场灰土及杂质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过滤网片厂区设立专用收集桶进行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委托****填埋场填埋处理;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送至造粒工段重新造粒回用。禁止露天焚烧废塑料及加工利用过程中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一般固废暂存区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机油及废油桶、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等须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并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中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厂区垃圾箱,由乡镇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县喀拉玛****工程处置,严禁随意堆放、倾倒或焚烧。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监测计划;并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将本项目纳入你单位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中,并及时进行修编、评估、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培训,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防范废气泄漏、废水渗漏等环境风险事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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