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申请人:
****(以下简称“征集人”)现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政部2021年第19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单位拟采购项目需求编制及询价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公开征集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申请人参加征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需求编制及询价第三方服务机构征集。
(二)征集需求:
1.征集目的:****政府采购行为,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实现单位拟采购项目的成本有效控制、需求科学合理,保障采购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提升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
2.征集内容:建立征集人第三方价格询价及需求编制单位,为征集人拟采购项目提供合法合规的项目价格询价服务、采购需求调查及需求征集服务。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征集方式,经审核合格后纳入单位第三方单位选择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征集人可根据入第三方单位服务质量、履约情况等进行调整。
4.征集范围与分类:结合采购项目预算规模,分为以下四类,第三方单位需根据自身资质及业绩能力,对应承接相应类别项目服务:
A类:预算金额1000万(含)以上项目(该类项目需求编制前需按规定开展需求调查);
B类: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不含)项目;
C类: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不含)项目;
D类:预算金额100万(不含)以内项目。
二、申请人要求
(一)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独立于征集人及征集相关方,不得与征集人存在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关联关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申请人公章,承诺内容真实有效,若经查实虚假承诺,取消入其资格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应项目价格询价及需求编制专业能力的人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申请人公章);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承诺函)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无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申请人公章);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申请人公章);
(八)申请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例政府采购相关项目的价格询价或预算测算业绩(提供有效履约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履约完成证明等,加盖申请人公章,合同需明确服务内容、服务金额等关键信息);
(九)本项目拒绝已入成为征集人单位的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参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申请人公章,征集人将对申请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实);
(十)****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参与本次征集及后续服务,不得有弄虚作假、串通舞弊等违规行为。
三、征集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17:00(**时间),逾期送达、未按要求送达的响应文件,征集人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二)递交方式:分为现场递交和邮件递交两种方式,申请人可选择任意一种方式递交,不可重复递交:
1.现场递交:递交至征集人办公地点(地址可咨询联系人),密封1本,密封袋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征集响应人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将征集文件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邮件主题注明“XX单位+XX项目响应文件(现场递交)”;
2.邮件递交:将征集文件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邮件主题注明“XX单位+XX项目响应文件(邮件递交)”,邮件附件需命名规范,清晰可辨,同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申请人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按要求扫描、命名或发送的,视为递交无效。
(三)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格式自拟,内容需完整、真实、有效,逐页加盖申请人公章,涉及复印件的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需纸质版,字迹清晰、装订规范。
(四)申请人可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征集人,补充、修改的内容需按要求签署、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标书代写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活动中涉及的需求编制工作,第三方提供的需求内容仅为征集人在项目需求编制时的参考路径之一,不具有唯一性、特定性,征集人将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国家相关标准及需求调查情况,最终确定采购需求,确保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项目实际需要。
(二)若响应本次征集的有效申请人数量不足3家,征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调整征集方式或继续开展征集工作,不再单独发布结论性公告,相关情况将另行通知各申请人;若响应本次征集的有效申请人数量≥3家以上的,征集人可根据单位情况,在征集响应人中自行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不再单独发布结论性公告。
(三)征集人享有自主选择价格询价及需求编制第三方机构的权利,入选单位的服务费按年度据实核算,原则上每年不超过3万元,服务费由征集人按合同约定支付,每项服务项目的具体服务费用根据服务项目数量、难度等协商确定,实行“以事定费、讲求绩效”原则。
(四)入选单位纳入征集人第三方咨询单位管理,管理期限自为1年,期满后征集人可根据服务评价结果决定是否续期;征集人将对第三方咨询单位的服务质量、履约情况、合规性等进行动态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且1年内不得再次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五)本次征集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串通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相关申请人的征集资格,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申请人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征集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七)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人所有,****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征集人的联系方式
征集人名称:****
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028-****611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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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