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0m3高炉热风炉脱硫项目变更直接
采购公示
依据****有关制度规定,现就1280m3高炉热风炉脱硫项目变更采购,公示如下:
一、拟邀请供应商名称:****
二、公示期: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日。
三、直接、邀请采购事由:龙钢公司在建项目1280m3高炉热风炉脱硫项目采用钙基干法脱硫除尘一体化技术,处理烟气为1#高炉热风炉烟气,处理后的烟气颗粒物≤100%/m3、S02浓度≤500%/m3,满足国家超低排放要求。1280m3高炉热风炉脱硫项目主体设备建设位置在1#、2#高炉热风炉中间,与两座高炉热风炉烟气接引点距离相当,且两座高炉炉容相同,热风炉烟气参数及烟气里基本相同。本项目将2#高炉热风炉烟气接引至1280m3高炉热风炉脱硫项目,并安装阀门,1#、2#高炉热风炉烟气切换,实现“一机两用”的**集约,是企业主动履行环保责任、构建可持续发展核心竟争力的战略举措,是关乎企业合法生产与长远发展的紧迫工程。因本项目为国家超低排放A级达标复审项目,工期要求紧迫,施工技术难度大、施工措施标准高。********公司长期**的优质施工单位,施工力量雄厚,****公司检修、抢修项目,均实现顺利投运,在公司广受好评。****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第七章第二十七条达到谈判采购标准,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直接采购:(二)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紧急情况需立即采购的;根据以上原因,本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四、异议渠道:异议函应在公示期限内上传至本平台,异议函应包括的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镇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0913-****358